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门区分公司处理中心新增装卸车垛口服务项目(第二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门区分公司处理中心新增装卸车垛口服务项目(第二次)
bulletin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门区分公司处理中心新增装卸车垛口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 JSNTCG-2021-9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市辖区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门区分公司处理中心新增装卸车垛口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5.8万元人民币(含税)。服务期:7日历天。服务地点:江苏 海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门区分公司处理中心新增装卸车垛口服务项目(第二次)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08-16 09:00到2021-08-18 17:30
获取方式: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 8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8 月 18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网盘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QAIglscCI_SEB72MRm0zg,提取码:n6ur)下载《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wangshuhao.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77*****831)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4.3磋商文件售价 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海门区分公司处理中心新增装卸车垛口+磋商文件费”
递交截止时间:2021-08-24 09:00
递交方式: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 年 8 月 24 日 9 时 00 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9楼908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08-24 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9楼908会议室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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