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灵武市人饮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1年灵武市人饮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1年灵武市人饮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灵武市人饮维修工程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1】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批复投资586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及市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灵武市东塔镇、郝家桥镇、崇兴镇、马家滩镇、白土岗乡、农场;
2.2 项目规模:维修改造水厂4处及配套信息自动化,更换聚氨酯保温管798m,铺设各类管线25.6km,迁移联户水表井235座,维修各类阀井1010座,更换水表9009块及配套阀件;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2021年灵武市人饮维修工程施工
二标段:2021年灵武市人饮维修工程信息自动化设备
2.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如2021年7月1日后新颁发资质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外省进宁企业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外地进宁企业建造师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承诺书。
3.3 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2月22 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 15 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址http://jzpt.ycsjjt.com/info/1028/25328.htm )。根据国发【2014】20 号和最高法释【2013】17 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 http://shixin.court.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 2018 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www.court.gov.cn 查看) 。
3.4 投标人需提供自行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打印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方可参加。(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 通过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则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6日,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0元/套。
4.3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本次招投标施工标段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见面),远程异地评标。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二标段使用纸质标书现场开标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一标段:2021年8月31日09 时30分,二标段:2021年8月31 日10 时30分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一标段投标地点: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见面)
二标段投标地点:采用纸质标书现场开标方式,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6.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2 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灵武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灵武市西平街
联 系 人:阚玉华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宝湖海悦9号楼17层
联 系 人:王强
电 话 :176*****597
宁夏正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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