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宿迁市交通集团重点工程海绵城市设计咨询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宿迁市交通集团重点工程海绵城市设计咨询项目(HMCS-SJZX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招标范围与内容
2.1招标范围
通湖物流园二期、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徐淮路(通湖大道至淮徐高速宿迁西互通段)改造工程、迎宾大道二期(浦东路-合欢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海绵城市设计咨询。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HMCS-SJZX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总体目标:开展通湖物流园二期、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徐淮路(通湖大道至淮徐高速宿迁西互通段)改造工程、迎宾大道二期(浦东路-合欢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海绵城市设计咨询服务工作,确保满足国家、省、市等相关规范要求,打造海绵城市亮点示范项目。
(2)工作内容:
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含方案及施工图)按照海绵城市相关理念进行全面把关,包括海绵设施平面布局、场地雨水径流组织、竖向控制等,分析各类设施经济性及长期适用性,核查海绵城市设计是否与园林绿化、排水等相关专业有效衔接,复核各项指标计算结果,并提交书面审查意见。
2.3计划服务期限
咨询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咨询服务工作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B、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C、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或咨询等项目;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2个要求
a.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上述四个项目(通湖物流园二期、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徐淮路(通湖大道至淮徐高速宿迁西互通段)改造工程、迎宾大道二期(浦东路-合欢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对应的设计、咨询等服务的单位(含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在2021年8月21日下午18:00前将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扫描件、联系方式)发送至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0@qq.com经招标代理确认后(联系电话:
131*****720),办理领取手续。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按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15:00。
(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
********9@qq.com,并自行联系招标人确认是否成功发送,逾期发送或者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统一采用加密的压缩包形式发送,为方便信息确认,电子文件名称采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的格式。
(4)在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开标会,开标地点为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16楼会议室,由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现场联系投标人获取电子文件密码。
(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3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2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7、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采用限价招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开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作否决投标处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担保人民币8000.00元。(详见招标文件)
9、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张亚丽
电 话:
****-********招标代理: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中港雅典城南门向西200米商铺14号
邮政编码:223800
联系人:许益
电话:
158*****911监督部门:宿迁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电 话:
****-******** 2021年8月16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