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单一来源采购“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的公示

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单一来源采购“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的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6日15:46
预算金额¥2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 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10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及要求:

1.功能需求

1.1、基础信息管理

包括单位基础信息管理和开票基础信息管理。其中,单位基础信息管理包含印章管理、开票点管理、收费员管理、项目分组、单位证书管理、业务类别维护、编码对照等。

1.2、电子票据管理

1.2.1、开票前置

包含票号分发、在线开具、接口开具、票据冲红、票据打印、票据查询等。

1.2.2、电子票据通知

采用公众号的通知方式,医疗平台开具电子票据成功,通过HIS系统向公众号推送电子票据信息。

1.2.3、患者取票服务

需提供网站取票、自助机取票、公众号取票、票据云等多种取票方式。

1.2.4、电子票据存储

可提供电子票据获取、核对、整理、输出、查询、备案等功能。

1.3、纸质票据管理

纸质票据的管理在试点建设时期暂仍由医院HIS系统按照原有流程进行办理,但需在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发起票据申领,并将HIS系统的票据下发、入库等数据同步至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

1.4、收费数据核对

包括收费员日终对账和财务对账。

1.5、系统管理

1.5.1、用户管理

医疗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情况,创建本单位的用户信息,对单位及单位下的开票点用户进行新增、修改等操作。

1.5.2、角色管理

为满足医疗机构实际业务中,多岗位多角色办理的情况,可在角色管理中按照不同的功能菜单分别创建对应的办理角色,且可对已创建的角色的进行功能授权。

1.5.3、权限管理

按照用户、岗位、机构的不同,可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进行授权设置。通过对用户、岗位或机构的绑定,允许其办理或查看相应的事项或数据,严格把控数据权限。

1.6、查询统计报表

提供库存结余表、医疗电子票据明细表、医疗电子票据汇总表、交费渠道汇总表、部门开票点汇总表、部门收费员汇总表等报表。

2.性能需求

高效性:系统的响应时间迅速,必须保证系统使用的高效性,系统能够支持100并发用户数以上,系统的日签发能力 20000 张以上。

可用性:系统所提供的各项功能必须可实现所要求的对应业务功能需要,并具有可恢复性操作的功能。

简便可操作:系统界面简单美观,菜单按钮易辨认。

开放性:系统应具有开放的数据结构设计,系统结构设计灵活、开放。对成果数据实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存储,为相关业务应用提供扩展的可能,另一方面,数据库设计合理、规范。系统为其他软件开发提供开放的数据接口,满足数据的共享和交换要求。

可靠性:系统必须正常稳定运行,保证所处理事务、数据的完整性。系统平均年故障时间少于5 天;具有较强的灾难恢复能力,平均故障修复时间少于24 小时。

3.安全需求

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等管理规范和标准要求,建设符合第三等级要求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制度,从系统、数据、管理等多个维度构建安全体系,消除系统漏洞,杜绝安全隐患。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助力医院互联网推广应用,在医院拓宽互联网挂号、就诊、缴费等医疗服务渠道,同时结合电子票据升级改革,打通患者就医挂号、就诊、交费、票据交付全闭环电子化管理,为患者提供全流程无纸化的就医体验,减少患者在各个环节的排队时间。

2.加强财务内控管理

医院的每一笔收费业务,通过系统后台对接,自动给生成对应的电子票据,前台人员无需操作票据开具业务。同时解决了纸质票据对账难、易出错的问题,有利于医院加强财务规范和内部监管。

3.从根源上杜绝假票

传统医疗票据尽管在票据印制过程中附加了很多防伪标识,但是,由于票据印剧成本较低不法分子采用伪造、变造、克隆等手段,利用假票据进行骗保。同时,在票据的运输、使用、保管、流转等环节也可能出现避失、毁损、遄窃等风险,电子票据采用签名防伪机制,具有唯一性、防篡改、防抵赖等特性,彻底避免假票骗保行为。

4.财政部依据:

4.1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

文件中指出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效能,决定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4.2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综 [2018]693 号)

文件中指出建设全省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 省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做到全省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 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等。

4.3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库 [2019]212 号)

文件中指出全省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由省财 政厅负责统建统管。

4.4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专服〔 2019 〕 388 号)

文件中指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我省非税票据一体化系统的实施服务厂商(政府采购编号:LNZC2019-0301),实施工作内 容包括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子系统、电子票据子系统、非税收入互联 网统一支付平台、总账接口、人民银行缴库接口等。

综上该项目符合财政厅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 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 号)第二章第三条 第一款中第 3 项,按照统一标准在全国或区域性实施的采购项目,已经过上级国家机关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了唯一供应商并有文件依据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博思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8月16日 至 2021年08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无疑义本项目将于2021年8月27日13:30(北京时间)在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谈判会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 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1001室)            

联系方式:赵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平台 票据 电子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