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比选人:(盖单位章)
2021 年8 月16 日
第一章 比选公告
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就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说明
1、服务范围: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各项业务工作范围所涉及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2、服务期限:两年
2、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二、代理形式:公开招标、竞争性报价、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形式)。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若营业执照未体现经营范围,公司章程能体现招标代理经营范围的,可附公司章程。)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信誉要求: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事故责任、犯罪行为(自行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021年任意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比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排在前两名的为此次比选推荐中标人。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比选并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8月17日9时00分至 8月 21日17时00分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办公室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申请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资料,比选人有权拒绝提供比选文件。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8月23 日10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小会议室,并由比选人签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认可。
七、比选时间
比选人将于2021年8月23 日10时30分在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小会议室组织进行本次比选评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
九、比选结果
本次比选结果将在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A座12楼
邮编:550004
联系人:高万勇、张磊
监督部门: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136*****503
2021年 8月16 日
第二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
1. 总则
1.1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办法采用评分法。对在代理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代理申请书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1.2 评审的地点由比选人决定,但比选文件备案时,备案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综合得分较高的前两位比选申请人作为本次比选的中标候选人。
1.4 比选人根据公司相关程序确定本次比选成交人,并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强制性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申请人 资格 | (1)申请人合格 满足第一章第三条比选申请人相关资格要求 (2)从业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 | 代理 报价 | (3)代理收费符合规定 收费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执行,自报下浮率 |
3 | 澄清 | (4)申请人按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 |
3.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说明:
(1)项目管理机构、代理业绩、报价、服务方案的分值由比选人自主确定。项目管理机构、代理业绩、报价各子项的具体分值由比选人自主确定。备案部门对分值构成在本范围内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比选人具体分值的确定应体现公平和效率原则,如高级职称的分值不得低于中级职称,中级职称的分值不得低于初级职称;类似项目业绩和类似项目个人业绩中,中标金额以上项目分值不得低于此中标金额以下的项目分值等。
(3)比选人在“编列内容”中设定的分值为最高分值,各项评审标准中申请人所得分值超过设定分值的,以该项设定的最高分值计算申请人得分。
条款内容 | 序号 | 编列内容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 | 项目管理机构:A = 6 分 |
2 | 招标代理业绩:B = 9 分 | |
3 | 代理收费:C = 35分 | |
4 | 服务方案:E = 50分 |
4.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A = 6 分)
项目管理机构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标准 |
1 | 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得1分;(本项满分1分) | |
2 | 除项目负责人外,每增加1名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加0.5分;最加得3分(满分3分); | |
3 | 序号“2”中人员每有一名人员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最多加2分;(满分2分)。 | |
注:以上从业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在本公司近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书),不提供或缺项该项不得分。 |
5. 招标代理业绩评分标准(B = 9分)
招标代理业绩评分标准说明:
2018年以来申请人招标代理业绩代理业绩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具备公路、桥梁类招标代理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招标代理合同或代理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 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9分 |
6. 代理收费评分标准(C = 35 分)
代理收费评分标准说明:
(1)收费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执行。
(2)申请人的代理收费得分,最高为本项设定的分数35分,最低0分(不计负分)。
得分(C)=20+(M-30)×3
M为招标代理机构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幅度(%)。
7. 服务方案(E = 50 分)
服务方案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标准 |
1 | 代理机构根据项目采购的规范性、合理性给出提供高质量咨询及文件编制服务的实施及保障方案。方案应完善,有针对性,响应迅速,流程完整。 方案完整有针对性响应迅速总体优秀得40~50分; 方案好响应及时总体可行得30~40分; 方案较好响应满足总体一般得20~30分; 方案一般有待完善得0~20分; 方案不成熟不得分。(本项满分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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