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拓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服装泡料项目拟批准公示
鹰潭市拓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服装泡料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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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 鹰潭市拓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服装泡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岗片区 |
建设单位 | 鹰潭市拓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秉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目位于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岗片区(五湖健康产业园)内(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8°11"56.263",东经116°52"1.623"),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项目属新建项目,以服装边角料(涤纶)为原料,经人工选料、团粒、检验包装等工序,形成年产12000吨服装泡料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6.2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团粒工序废气。项目团粒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装置+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通过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厂房周边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2.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和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龙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江西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龙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塔河。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自于团粒机、洗粒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等,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减震、厂房屏蔽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废杂物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废杂物与生活垃圾一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5m2)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5m2)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总量控制。根据《鹰潭市拓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服装泡料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项目投产后应满足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排放总量控制在0.0432吨/年,氨氮为0.00576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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