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复核项目采购公告

西丰县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复核项目采购公告



西丰县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复核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 西丰县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复核项目(项目编号:XFLF0009-20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服务需求

01

西丰县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复核项目

1.西丰县第一批农民自垦耕地和自垦旱改水项目技术核查工作。

2.项目具体内容要求:⑴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辽政明电〔2020〕4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全省农民自行开垦耕地(以下简称“自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确保自垦耕地项产生的耕地数量、粮食产能、水田面积等“三类指标”及时入库备案并用于占补平衡。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相关要求,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地制度,依法依规拓展用耕地后备资源,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⑵内业核查工作

①查看待核查项目信息。核查工作负责人登录“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同步获取核查项目清单,将平台内查验完毕的项目进行核查。

②梳理项目备案信息。核查人员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对项目备案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自垦耕地信息、自垦耕地地块信息以及新增耕地影像和数据逻辑预检信息等。

③分析比对遥感影像图。通过分析比对项目区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及遥感影像图,了解自垦耕地项目实施前后耕地的状况。对已完成核查的数据真实性、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分析比对结果作为外业核查的依据之一。

⑶外业实地核查工作

①拍摄照片与实地测量。外业核查采取实地拍照和实地测量两种方法。核查人员通过分析比对遥感影像图的结果,用RTK对每个涉及自垦耕地的地块进行了面积量算,核查地块范围。并且对每个地块都拍摄了不同方位的照片,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出项目区自垦耕地的利用现状。对于项目区范围较大或包含多个地块时,适当的增加了照片数量。保证拍摄照片清晰、平滑、稳定,能够准确清晰的反映出项目区现状情况。

②核实项目情况。组织外业核查人员根据项目档案资料及相关图件报告,对照现场实际情况,判断项目建设真实性和自垦耕地利用现状情况,明确是否存在种植其他农作物以及挖塘养鱼、建设占用、撂荒、灾毁耕地或光伏用地等情况。根据事先准备的自垦耕地质量等别报备数据、项目所在地区最新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项目现场耕地质量情况及相邻地块耕地质量情况等,综合判断自垦耕地质量等别真实性。

⑷整理核查结果

外业实地核查结束后,对此次核查结果进行整理说明。检查照片是否全面反映备案项目实地现状与平台填报内容一致,判断结果是否准确。通过登录“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核查铁岭市西丰县农民自垦耕地项目的数据与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规划允许建设区、25度以上坡度图、已设采矿权、退耕还林还草、已建或待建的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等数据是否出现叠加,全面梳理总结。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24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30.24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需具备测绘丙级以上(含丙级)、土地规划业务乙级以上(含乙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1 年 08 月 16 日 8:00 时起至 2021 年 08 月 20 日 16:00 时止(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疫情期间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件发送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重要提示:

因疫情期间,供应商也可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需将以上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至lfjsgczx@163.com,并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中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邮寄到代理公司,购买文件后,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件发送。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1 年 08 月 27 日北京时间 10:00 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 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1 年 08 月 16 日至 2021 年 08 月 20 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铁岭市西丰县红旗路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丰县水岸家园B区41号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邮箱地址:lfjsgczx@163.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丰支行

账户名称: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81*****0000789

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占补平衡 耕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