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招标公告

西丰县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招标公告

西丰县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的采购公告

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西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西丰县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项目编号:XFLF0012-20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服务要求

01

西丰县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一标段

和隆满族乡旱改水、开发的外业测绘、项目入库、调查报告、耕地质量评定

金星满族乡旱改水、开发的外业测绘、项目入库、调查报告、耕地质量评定

营厂满族乡旱改水、开发的外业测绘、项目入库、调查报告、耕地质量评定

02

西丰县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二标段

安民镇旱改水、开发的外业测绘、项目入库、调查报告、耕地质量评定

更刻乡旱改水、开发的外业测绘、项目入库、调查报告、耕地质量评定

明德满族乡旱改水、开发的外业测绘、项目入库、调查报告、耕地质量评定

西丰镇旱改水、开发的外业测绘、项目入库、调查报告、耕地质量评定

03

西丰县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三标段

柏榆乡旱改水、开发的外业测绘、项目入库、调查报告、耕地质量评定

德兴满族乡旱改水、开发的外业测绘、项目入库、调查报告、耕地质量评定

钓鱼乡旱改水、开发的外业测绘、项目入库、调查报告、耕地质量评定

平岗镇旱改水、开发的外业测绘、项目入库、调查报告、耕地质量评定

天德镇旱改水、开发的外业测绘、项目入库、调查报告、耕地质量评定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01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83.06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83.06元。

02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81.74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81.74元。

03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88.37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88.37元。

付款方式:成果提交通过省厅验收合格、指标入库后5年结清,等比每年支付合同额的20%。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供应商需具备土地规划业务乙级以上(含乙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8、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8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疫情期间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件发送。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4、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此项目可兼报兼得

重要提示:

因疫情期间,供应商也可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需将以上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至lfjsgczx@163.com,并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中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邮寄到代理公司,购买文件后,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邮件发送。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1年08月30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8月20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铁岭市西丰县红旗路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西丰县西丰镇水岸家园B区41号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联系电话:***-********

传真:***-********邮箱地址:lfjsgczx@163.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丰支行

账户名称: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811 2002 0000 789

采购代理机构:西丰县麟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08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占补平衡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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