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队道路整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队道路整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
本某部队道路整治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310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军费,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港、澳、台及三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背景。
3.2本工程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资质均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07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并完成过至少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标段控制价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公路工程项目。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2020年财务报表未形成的,则提供2019年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线查询截图);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线查询截图);近3年经济行为无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
3.7保密要求:投标人保密机构设置齐全,保密制度措施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
3.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
3.9投标人在开工项目所在地派驻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项目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要求如下:
3.9.1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9.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9.3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员证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且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查询证明。
3.10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11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8月16日17时00分00秒---2021年08月23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6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6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招标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单位委托,对某部队道路整治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及报价方式
1.1项目名称:某部队道路整治工程
1.2建设单位:某单位
1.3资金来源:100%上级划拨
1.4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1.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某部队道路整治工程控制价275.95万元。
某部队道路整治工程,道路硬化约2100m,路基宽7.6m,路面宽7m,道路结构为:20cm级配砂砾+20cm水泥稳定碎石+20cmC30水泥混凝土面层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及各项技术指标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项目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9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1月30日
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完工日期为重要节点工期,一经招标人决定,不得更改。实际开始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始工作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
2.3质量要求
本工程全部采用国家和军队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军队现行设计及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4工程内容
某部队道路整治工程,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采购: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2)工程施工:完成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移交使用。完成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报批报建:由承包人配合办理本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报批报建、核准或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文件审查、施工图强制审查、用水用电手续(含临水临电)、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注册、工程验收等需要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3、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港、澳、台及三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背景。
3.2本工程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资质均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07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并完成过至少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标段控制价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公路工程项目。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2020年财务报表未形成的,则提供2019年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线查询截图);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线查询截图);近3年经济行为无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
3.7保密要求:投标人保密机构设置齐全,保密制度措施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
3.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
3.9投标人在开工项目所在地派驻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项目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要求如下:
3.9.1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9.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9.3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员证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且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查询证明。
3.10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11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标书款50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3日(每天9:00-17:00),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上传下列资料: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加盖公章、经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4.3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料审核通过后,可购买并下载电子版电子版招标文件。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段20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获取支持。潜在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为在线支付,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在线支付标书款并下载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上午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送达地点
海淀区昆明湖南路51号中关村科学城四季科创中心A座第二会议室。
6、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88-1号
邮 编:100070
电子信箱:********@qq.com
联 系 人:杨工,李工
上述联系人处理与业务有关的问题,如遇标书下载、支付、ca办理、投标文件上传等技术问题请咨询平台电话***-********,62108037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部。
招标人:某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88-1号
联系人:杨工,李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88-1号
联系人:杨工,李工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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