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来水厂工程(二期)(泵房及管道)招标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来水厂工程(二期)(泵房及管道)招标公告
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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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来水厂工程(二期)(泵房及管道)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20] 5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平潭)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平潭)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乡,其中取水泵站位于中南村,输水管道由取水泵站敷设至净水厂;客水泵站位于红湖村,输水管线沿金井湾大道辅道敷设至现状连接净水厂的原水管道。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阶段工程规模为新建30万吨/日取水泵房及取水头部一座、20万吨/日客水泵站一座、新建2根DN1400取水泵站输水管道以及1根DN1600客水泵站输水管道长3.2K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新建30万吨/日取水泵房及取水头部一座、20万吨/日客水泵站一座、新建2根DN1400取水泵站输水管道长1.6Km以及1根DN1600客水泵站输水管道长3.2Km;内容包括取水泵站(包括取水泵房、变配电间、维修车间等)、客水泵站(包括客水泵房及变配电间及维修车间及吸水井等)、输水管等的土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等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30万吨/日的取水泵站;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大于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供水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22年1月份前要求取水泵站、客水泵站及其输水管线主体完成并具备投产条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若投标人为“台湾工程建设企业”须具备甲等资质综合营造业资质;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经备案或职业资格采信的人员,具体以岚综管综[2019]200号文要求为准;②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登记情况的通报》(闽发改重产〔2020〕81号)投标人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C级(信誉不良)的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D级(严重失信)的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两年内,拒绝其参加投标。⑥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09时00分00秒至年月日17时30分00秒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 7.6.1006.169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以银行保函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提交;③以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提交;④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的,可以企业法人或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另附上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月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平潭)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大街6号,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fjmsxmgl@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粘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址:http://ptggzy.pingtan.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楼405室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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