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采气厂气井井场电线杆一体化改造工程
第五采气厂气井井场电线杆一体化改造工程
第五采气厂气井井场电线杆一体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A202-GC177
本招标项目第五采气厂气井井场电线杆一体化改造工程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采气五厂字〔2021〕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内蒙古乌审旗第五采气厂所辖井场区域。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苏东气田井场数字化建设采用网桥或电台进行远程无线通信,为了保证信号传输质量,网桥或电台天线需要架设在一定高度。目前井场一般采用高度约7米的水泥电杆,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部分水泥杆现场出现歪斜、破损情况;网桥天线、电台及井口采集箱悬挂高度太高,维护需要人员登高作业,维护不方便且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井场存在蓄电池、光伏板功率配置不足;原仪表控制箱腐蚀老化,箱内内设备布置、接线混乱,容易短接或虚接等,现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计划进行隐患治理改造。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11月15日。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 具体内容 | 备注 |
一标段 | 各作业区所辖井场一体化电杆改造,具体见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内容。 |
说明:若实际施工中有局部调整的,则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5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各作业区所辖井场一体化电杆改造,具体见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内容。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2018 、2019 、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2018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4.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5.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协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6.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 级及以上职称。
3.7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3.9.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9.2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9.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1个标段排名第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7日0时0分0秒至2021年8月23日24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2招标文件按标段 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4 购买纸质版图纸方式:本项目图纸按/售卖,图纸售价请咨询招标中心前台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图纸购买可采取刷卡、电汇或网银支付,请在支付成功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到招标中心前台领取纸质版图纸,不受理现金业务,售后不退。
电汇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9610
行号:********3500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汇出,投标人电汇需在汇款附言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如下:
电汇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9610
行号:********3500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内蒙古乌审旗苏里格气田指挥中心 | 地址:陕西西安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
联系人:魏普建 | 联系人:刘鸿/王郭杨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liuhong_nw@cnpc.com.cn |
招标人: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1年8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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