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1-TJXQ-ZF161)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1-TJXQ-ZF161)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21-TJXQ-ZF16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1-TJXQ-ZF161 项目名称: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6.0万元 最高限价:276.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服务期: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0日;第二包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第三包服务期: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0日;第四包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第五包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第六包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第七包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第八包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档案管理)、第五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第六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能评服务采购)、第七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环评服务采购):(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7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8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第二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地基氡浓度检测):(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7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8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第三包(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规划放线验线验收测量日照三维测量)、第四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地下管线探查):(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7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8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第八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服务):(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7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8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机构类别为一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6日到 2021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方式:(1)现场发售。(2)因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供应商将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1-TJXQ-ZF161)、包号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xuanfuzhaobiao@163.com报名,并致电***-********-***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3)供应商须在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后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一层 联系方式:022-8431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佳 电 话:022-84313819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
招标
|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