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运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和田市消防能力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中运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和田市消防能力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市消防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1-098

项目名称:和田市消防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包一):2400;(包二):1230.7990

最高限价(万元):(包一):2400;(包二):1230.799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和田市消防能力提升项目(包一)
数量:一批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城市主战消防车2辆、6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大跨距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通讯指挥消防车1辆、供液消防车1辆,发电车1辆、供气消防车1辆,饮食保障车1辆、宿营车1辆、淋浴车1辆、卫勤保障车1辆、运兵车1辆、消防宣传车1辆,运犬车1辆,救护车1辆,叉车1辆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1)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供货完毕,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质保期:5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二:
标项名称:和田市消防能力提升项目(包二)
数量:一批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消防装备及消防通信装备等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1)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完毕,并完成安装、调、试。

(2)质保期:3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支持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原件(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投标单位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期的完税证明原件(附: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5)投标单位应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1年3月份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9月7日止

地点:(网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获取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供应商登陆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11: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9月7日11: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和田市夏马勒路52号政府综合楼五楼

项目联系人:陆永全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运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屯垦东路17号广电网络三楼(新国家电网对面)

项目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177*****6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田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刘敏

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消防 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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