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灌阳-平乐高速公路№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支座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中交三公局灌阳-平乐高速公路№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支座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三公局2021.201-1-支座(... | 项目名称: 一公司灌平项目支座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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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灌阳-平乐高速公路№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支座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灌阳-平乐高速公路№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支座)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1.201-1-支座(灌平) 1.招标条件 灌阳-平乐高速公路№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支座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起自广西省桂林市灌阳县新圩乡,接已建成的厦蓉国家高速公路灌阳至全州段,止于平乐县平乐镇平乐互通式立交,接已建成的包茂国家高速公路阳朔至平乐段,途径经灌阳镇、黄关镇、观音阁乡,栗木镇 、嘉会乡、恭城镇,沙子镇,全长 136.736 公里。由我项目承建的灌平高速公路第6合同段位于广西省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境内,起点桩号为K81+000,终点桩号为K99+949.483,沿线由北向南全长18.949KM。 2.2招标内容:支座 2.3特别说明:因各项目部分工程工作量正在核算中,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以核算的最终需求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参与支座投标供应商持续垫垫资能力不小于100万/包件。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其他条件 1.符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2. 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必须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资质; 3.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具备400万kg(dm3)/年以上生产能力达到及相关技术人员和配套的生产设备,或上年度同类物资业绩达到200万kg(dm3)以上(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不需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证明,并提供生产厂房及设备照片)。拥有自检试验室(提供国家级或省级认证实验室资格证明),对产品要求的每个指标都有检测的设备、检测记录结果,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 4.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二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必须通过交通部CCPC产品认证或铁道部CRCC产品认证(至少有一个,需提供认证证书)。 必须通过 GB/T19001-2016/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限内(须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生产的产品需满足国家、交通部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经不同专业检测机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合格(须提供两份以上物资检测报告),禁止采用拼焊、再生胶等,不锈钢品牌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6.合作业绩要求: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企业近3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8.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1年8月17日8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mpm.ccccltd.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2021年8月17日8时-2021年8月23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购买:整标500元。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1年8月23日15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于2021年8月23日13时前将标书款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单位、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30日15时0分。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021年8月30日15时0分开标。 5.2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1万元。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1年8月30日1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售 标 联 系 人:王玉林 联系电话:***-******** 标书费凭证发送邮箱:********54@qq.com">********8@qq.com 项目信息:灌阳-平乐高速公路No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标书费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不是同一个账户,请注意! 招标物资与包件划分
结算支付方式: 1、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接收产品,在甲方预付款到位的情况下,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30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剩余25 %在90日内,以网银转账方式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2、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5万元/包件(履约保证金在最前批次货款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售 标 联 系 人:王玉林 联系电话:***-******** 标书费凭证发送邮箱:********54@qq.com">********8@qq.com 项目信息:灌阳-平乐高速公路No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标书费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不是同一个账户,请注意!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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