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十堰市文锦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托管服务
08-16十堰市文锦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托管服务
依据十堰文锦学校采购计划要求,报茅箭区教育局审批,现就我校采购服务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到文锦学校联系、洽谈、磋商。
一、项目名称:十堰市文锦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托管服务
二、项目内容:
1、食堂工作人员7人。
2、经费:人员工资、意外伤害保险、社保费、管理费。(其中,人员工资、意外伤害保险、社保费以茅箭区财政局出具的关于对十堰市文锦学校人事托管人员费用预算价审核为准,作为限价依据,不得高于审核价。此次询价以管理费价低者决定中标单位)
3、由学校委托给劳务公司管理,并由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4、由学校组织公开询价,确定劳务公司。
5、服务期:一年(成交供应商第一年提供的服务在履约检查后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询价表到学校洽谈、磋商达成意向后再领取。
四、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销售或服务该项目产品的能力和条件,经营范围包含有该项目产品制造、销售和服务相关内容。
五、递交报名资质、约定洽谈时间
从2021年8月17日上午8点开始受理,止于8月19日下午5点30分。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六、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投标时需附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不按规定为废标)到学校洽谈、磋商。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1、送达地址:十堰市文锦学校(丹江路20号)
2、邮政编码:442012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十堰市文锦学校
202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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