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地面数据采集仪(GNSS接收机)项目询价邀请

广安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地面数据采集仪(GNSS接收机)项目询价邀请

因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需要,广安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拟对采购地面数据采集仪(GNSS接收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地面数据采集仪(GNSS接收机)2台。

2.采购内容:地面数据采集仪(GNSS接收机)2台。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项目预算:4.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概述:为全面摸清、摸实渠江四九滩大坝以下至丹溪口70.9公里航道、滩险航道、桥区航道、通航建筑物基本数据情况、空间分布情况,高质量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工作,补充完善各普查单元数据信息。

(二)采购产品技术要求

1.接收机测量性能

1.1 卫星信号跟踪:支持BDS、GPS、GLONASS、GALILEO系统。

1.2 RTK定位精度:水平不低于:±(8+1×10¯6×D)mm,RTK垂直精度不低于:±(15+1×10¯6×D)mm。

1.3 静态定位精度:不低于水平:0.25m+1ppmRMS,垂直:0.50m+1ppmRMS。

1.4 DGPS定位精度:不低于水平:0.25m+1ppmRMS,垂直:0.50m+1ppmRMS。

1.5 通信及I/O端口:支持GNSS,WiFi,4G全网通高速网络通讯模块,兼容各种CORS系统接入,蓝牙2.0及以上版本;支持USB2.0及以上版本等多种输出方式。

1.6 数据存储:不低于8GB。

1.7 作业距离:内置收发电台无中继作业距离不低于10km。

1.8 惯导指标:自动姿态补偿,抗磁干扰。

1.9 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

1.10 操作系统:带操作系统,操作可视化操作。

2.主机配置及功能

2.1 操作系统:LINUX操作系统。

2.2数据存储:内置存储8GB,支持静态数据自动循环存储。

2.3 接收机电池:内置高容量锂电池(可便携充电),支持USBPD3.0超级快充。

2.4内置eSIM网络芯片(含上网流量)。

2.5支持WiFi通信和蓝牙通信,支持手簿NFC闪连实现智能化操作。

2.6 内置电台最大功率不小于2W,功率至少3档可调。

3.物理性能

3.1I/O端口:5芯接口,USBTypeC接口,SMA接口,NanoSIM卡槽。

3.2 三防:防尘防水、不低于IP67,抗2米高测杆自然跌落。

4.手簿采集器

4.1Android6.0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

4.2处理器:1.5G,4核处理器。

4.3存储:不低于2GBRAM+16GBROM,支持T-Flash存储卡,支持OTG功能。

4.4蜂窝移动:内置4G全网通通讯,支持移动联通电信2G/3G/4G。

4.5 通讯:支持WIFI、蓝牙(2.1+4.0)、USBTypeC接口、支持NFC闪联;支持OTG功能。

4.6 可拆卸锂电池,支持快充,单块电池可连续工作大于12小时。

4.7 三防:IP67;抗1.2米自由跌落。

4.8 定位:内置GNSS天线,支持GPS,GLONASS,AGPS;20通道。

4.9 功能应用:内置摄像头不低于800万;内置麦克风并具备语音标注功能;音频支持3.5mm音频插孔;支持重力感应器、电子罗盘、气压计、光感应器、陀螺仪。

、服务要求

1.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全新的原装正品,且质保期不少于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质保期限。

2.提供基于专业地理信息采集软件一套。

3.供应商需提供免费培训询价人技术人员直至完全掌握设备操作方法的工作方案或计划并负责实施。如询价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相关技术问题,供应商应及时响应需求并提供相应后续技术服务。

4.供应商需为比选人提供测量工作中的技术支持(即:可能涉及的数据计算、数据交换等业务),积极配合比选人完成实测工作任务。

5.开票要求:开具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

6.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

四、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备测绘相关资质,便于开展询价人技术人员培训和解决实际测量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采购在广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参选文件编制

6.1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参与可不附“授权委托书”);

(5)报价表(请按参选文件格式填写)。

6.2参选人应提供1份正本、1份副本、参选文件,所有参选文件应按要求进行有效签署。参选文件正本、副本封装于一个密封包装内,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注明项目名称、参选人,不按上述内容密封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6.3参选文件属以下情况的将被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1)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2)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报价的;

(3)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4)不符合询价要求的。

6.4参选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将所有参选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参选文件副本与正本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

七、供应商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8月6日18时30分,到广安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广安市广安区劳动街128号)航道港口船舶科(406室)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签到说明

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9:30。

签到说明:供应商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签到和接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人员应做好疫情防控,主动佩戴口罩,出示防疫健康码,中高风险地区还应出示近七天核酸检测报告。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安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五楼小会议室。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询价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供应商确定:本项目由询价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6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十一、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与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签订供货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89*****558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劳动街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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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接收机 数据采集仪 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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