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农业事务服务中心引进良种母猪补助项目的招标公告
绥中县农业事务服务中心引进良种母猪补助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ZTB-*******
项目名称:绥中县农业事务服务中心引进良种母猪补助项目
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最高限价:1,980,000.00元
采购需求:体重≥75KG长大、大长二元母猪。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猪系谱档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7日至2021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9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猪系谱档案;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jctb8888@163.com),在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中县农业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绥中县文化路与西关街交汇处附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绥中县西山街西水小区2-2号门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jctb8888@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绥中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715 0260 0920 1076 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宇宁
电话:****-*******
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
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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