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黔东火电厂现有装机规模为2×600MW,1#、2#机组分别于2008年9月和2009年元月通过168小时试运并投产发电。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8km。电厂西侧靠近320国道和玉三(上瑞)高速公路,玉三高速公路与320国道在电厂北面约0.8km处设有互通出入口。湘黔铁路从电厂西面约3.0km处经过,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溪站。
黔东火电厂由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负责生产运营。现拟对黔东火电厂输煤系统碎煤机室转运站、#3转运站三工位落煤管改造及#7B(移动伸缩头位置)导料槽、#4A/B、#5A/B皮带机导料槽改造工程进行改造,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公司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设备供应商。
二、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黔东火电厂输煤系统落煤管、导料槽等设备采购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输煤系统#3转运站所辖#3A/B皮带机至#7B皮带机落煤管(1200×1200mm)、#7B皮带机至#4AB皮带机落煤管(1000×1000mm)、碎煤机室#4A/B皮带机至#5A/B皮带(1000×1000mm)落煤管等防粘、堵煤改造设备;#3转运站#7B皮带机移动伸缩头位置导料槽、#4A/B皮带机导料槽、碎煤机室#5A/B皮带机导料槽无动力除尘改造设备。包括以上设备的性能设计、制造、供货及现场指导安装、试验等技术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相关内容。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所采用的投标产品,必须是技术和工艺先进,具有相应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资质,并提供三家600MW火电厂供货及投运一年以上的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质保金付款凭证(或用户证明)等)的复印件和有效的用户证明(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招标人不接受业绩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产品;
(3)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投诉记录;投标人未按期保质保量全面履行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招标项目没有投标资格的充分理由;
(4)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施工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0年~2012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加工设备:
1)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规定的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2)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6)主要人员的资格:执行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的卖方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7)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2)对设计、制造能有效根据ISO9000系列的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8)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9)其它:投标人无合同履行方面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 为本招标工程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
(2) 已被聘为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建设项目的监理人。
(3) 国产设备的代理商。
(4) 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招标范围内的设备在合同生效后45天内全部到货。
具体期限详见技术文件。
七、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3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1、面售
请投标人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2、网售
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wlzbcg188@163.com)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
(2)投标人名称: ;
(3)投标人详细地址: ,邮编: ;
(4)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手机 、办公室电话 、
传真 、邮箱号码: 。
(5)标书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采用网售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质,并拒收资质不符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购标款只接收银行汇款,不收现金),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上午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3年11月20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办公大楼 邮编:410004
联系人:瞿宁
电 话:
****-******** 传 真:
****-******** 邮 箱:wlzbcg188@163.com
工地现场联系人:钟继宁 电 话:
****-******* 传 真:
****-*******标书款汇款帐户信息:
户 名: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帐 号:
****************81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凯里分行岑巩分理处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