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特大防汛(防凌)抗旱补助招标公告
2013年特大防汛(防凌)抗旱补助招标公告
灵武市2013年特大防汛(防凌)抗旱补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2013年特大防汛(防凌)抗旱补助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以 宁财(农)指标(2013)309号、宁财(农)指标(2013)374号、宁财(农)指标(2013)3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灵武市本级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补充备防石1000m3,维修凌汛穿堤建筑物水毁工程3处。2、疏浚导洪沟600米,护坡600米。3、维修加固堤坝1.7公里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灵武市临河镇二道沟、崇兴镇郭碱滩村、梧桐树乡。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10月 23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 12 时,下午14时至18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吴忠市裕民西街29号(吴忠市建筑工程公司四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书》、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表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玉春 联 系 人: 马小宝
电 话 :139*****727 电 话: 181*****662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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