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新侨中学电力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晋江市新侨中学电力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信恒施招字2021第0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新侨中学电力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晋江市新侨中学,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晋江市新侨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新塘街道新侨中学;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从110KV罗山变电站洋郭线侨中支线#6杆新架设一回10KV绝缘导线JKLGYJ-10KV-70至新立水泥杆(水泥杆φ190/15m,暂命名#6+1杆),再从#6+1杆新安装用户分界开关1台,隔离开关及避雷器各一组后,引一回10KV电缆至新建配电室AH01柜,电缆采用ZC-YJV22-8.7/15KV-3×70,共计(电缆上杆15m+沿新建埋管敷设5m+进配电室1m+进高压进线柜4m+电缆头2×2m)×1.025=30m;②新安装10KV户外高压电缆头3×70:1套;新安装10KV户内高压电缆头3×70:1套;③在高压电缆的进线处端新装设故障指示器:1组;新装高压接地挂环:1组(在#6+1杆安装);④#6+1杆的新敷设接地网1组(破混凝土路面),设计接地电阻值R≤10Ω。新装真空开关用铜束线BV-25㎡与接地网对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低于叁 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具备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 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1年08月17日至 2021年08月23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持报名材料自行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超过具体时间未报名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确定入围评审名单后;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投标单位自行用信封密封住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加盖公章的不予接受),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09 时30分,提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小区2栋1416室;开标会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投标人至开标地点处应佩戴口罩并配合检查、测试体温等,若因未佩戴口罩或发热等症状无法参与投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各投标人应立即保持一定距离坐在座位上不得聚集交谈。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和晋江市新侨中学公示栏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新侨中学
地址:晋江市新塘街道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137*****518 ,传真:/
联系人:李忠勇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小区2栋1416室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180*****668,传真:/
联系人: 小郑。
日期:2021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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