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13B0283项目名称:万盛经开区城区道路标线施工工程招标人:万盛经开区市政局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2013年10月 目 录第一部份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第二部份 采购项目内容………………………………………………………6第三部份 商务条款……………………………………………………………10第四部份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12第五部份 竞争性谈判须知……………………………………………………17第六部份 部份谈判文件格式…………………………………………………28第一部份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受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财政局采购办的委托,对万盛经开区城区道路标线施工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谈判、竞标。一、项目名称:万盛经开区城区道路标线施工工程二、项目编号:13B0283三、采购内容:详见第二部分内容四、采购限价:49.56万元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二)基本资格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符合本次招标范围);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质须为有效资质,按规定时间年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将视为废标。 六、费用:1、标书费: 售价3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2、谈判保证金:伍仟元整保证金信息:账号:
****************63户名: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支行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
********谈判供应商采用转账存入银行的方式缴纳。﹡在备注栏中必须注明:XXX项目投标保证金。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 10 月 30 日17:00 前,谈判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各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在 2013 年 10 月 31 日 09:00 前向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出具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回单原件或复印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出具则视为放弃本次谈判。3、缴纳时间:标书费在递交谈判文件之前缴纳。4、缴纳方式及退付:标书费为现金缴纳,售后不退;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1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最终中标价格的10%,谈判保证金不足的需成交供应商在3个工作日内将差额补足交与交易中心),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采取转帐方式退回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的谈判供应商,我中心均不予认可,其谈判行为无效。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自行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或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wsjyzx.com)下载特别提醒:前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于2013年 10 月 30 日17:00之前以传真方式将谈判确认函发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并进行电话确认,未发确认函的视为无效谈判。八、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谈判文件应于2013年 10 月 31 日09:00~09:30,递交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九、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 10 月 31 日 09:30。所有谈判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十、谈判时间:2013年 10 月 31 日 09:30。十一、谈判地点: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新田路7号。项目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3-
******** ;自动传真:
***-********。采购方联系人:张老师;电话:
******** 第二部份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一、具体标线位置和内容:万盛城区道路标线统计表地点单黄实线(m)虚黄线(m)白实线(m)虚白线(m)双黄实线(m)斑马线备注南川到万盛路口6221队南川车站车站线1521对三叉路口2方向箭头中医院非机动车道字样劳动商场对面1非机动车道字样区委入口20党校分路口3人事局门口2管委会门口42区委菜市入口5永辉门口12x9德克士门口17菜市口15菜市斑马线12x9左、右转箭头三元桥1199X10直行、右转箭头三元桥车站停车线166X10三元大厦转角路口40立泰邮局门口12X9龙凤碑农行处12X9爱情桥9X10开英酒楼门口1020X9非机动车道字样左岸阳光靠近地税8孝子广场自行车停车点10体育馆旁44x10检察院30右转箭头标线观景湾转盘到丰镐转盘409x20观景湾万东北路9x20观景湾万东南路9x20塔山方向309x20两河口大桥上高速方向(全线)1200塔山路3009x25新增1条斑马线、标线、分道线铁路桥9x25高速路转盘(3个方向)9x259x259x25高速路口到南桐路250250南桐路棚户片区17009x10x77条斑马线福耀路到801小学3500350021009x10x99条斑马线801小学到支路9x15x44条斑马线耀程国际到清溪河大桥观景湾到南桐总院700700350南桐总院4009x15x3新增3条斑马线、分道线、标线东林工商所1009x15x33条斑马线东林广场临时停车线黑山谷大道到洗车点800800500民德小学门口9x5黑山谷加油站到民德小学600东林街道门口9x5苏宁门口9x15辰景花园门口809x20丰镐转盘万盛大道方向9x20桂花路400250250华强路口9x20汇鑫路口200子如广场斑马线9x20小永辉到红枫菜市场9x20临时停车线万盛国际大酒店5x10海棠晓月1号门300万盛大道(市政岗亭)9x20小永辉到重百400200永利豪庭9x20新增3条斑马线地税增设停车位标线220新增25个停车位,6.3mx2.5m总计:8393168428780031587062面积总计:平方米167.863.21685.615601263.2706211801.8报价(元)综合单价:元/平方米总价大写:元二、道路标线要求(一)标线材料标线材料选用防滑性、耐磨性良好的热熔荧光涂料,材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路面标线涂料》(GA/T298-2001)的规定。(二)施工要求1.标线喷涂前应清洁路面,不得有起灰现象。2.标线的颜色及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规定和设计要求;3.标线施划后的厚度为2mm,厚度允许偏差±0.25mm,宽度20cm,允许偏差±5mm,长度偏差±50mm,横向偏位±30mm。4.喷涂后边缘无明显毛边,应顺直平滑。第三部分商务条款一、工程建设工期: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二、工程施工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经结算审计后15日内付至审定价的95%,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四、工程质保期工程整体基本质量保证期要求为1年,从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算起。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不低于本要求的前提下承诺更优质的质保期。五、工程监督验收1.合同签订后项目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业主或业主方代表对项目建设施工的全程监督。2.验收由业主组织相关职能、专业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签订所确定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3.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4.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一切损失。六、工程量结算本工程采用按实计算方法进行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组织收方,按投标文件中的清单报价进行结算。工程量如需复核、核算,请按要求自行到现场踏勘。各竞标人自行对工程量复核的准确性承担责任。竣工验收时,没有变更设计,结算工程量、价款不作增加;竣工验收时工程量减少的,按照中标报价清单中确定的单价相应减少结算价款。七、投标报价范围:1、投标报价包括工程采购范围内所有成本、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中标后实行总价包干,价格不作调整,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2、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已踏勘现场,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追加总造价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施工用水、用电除外)。采购方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3、项目报价采用人民币综合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报价函”的格式认真填写。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4、本工程设最高限价。超过工程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八、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部份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并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谈判及评标程序1、谈判工作由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谈判评标事务由经开区采购办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含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谈判小组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谈判评审组长,并由谈判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谈判评审工作。2、谈判(1)整个谈判过程将在万盛经开区财政局采购办等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2)谈判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3)各供应商参加谈判人员可以是1名或多名,但其中1名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4)开标会上,采购会议主持人公布所有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表及监督成员当众查验所有投标文件。然后由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将进入谈判程序,由采购会议主持人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谈判评标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技术服务响应谈判。(5)宣布通过资格,技术审查进入最后报价供应商名单。(6)谈判评标小组应当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书面承诺和最终报价,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7)谈判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最终谈判结果进行综合评定。3、谈判注意事项(1)物有所值的原则。各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并使报价最符合用户预期。(2)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基础,对有利于用户的改进的施工方案,在不提高报价的前提下可以接受。(3)在进行谈判的同时注意考虑:企业信誉、执行合同的能力。(4)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参与谈判的资格。4、谈判小组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供应商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方案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投标报价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质量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公司实力顺序排列。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二、无效投标条款谈判小组评审时,供应商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逐页签字盖章的要求除外)。(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六)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七)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技术响应等实质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八)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高于招标限价等)。(九)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三、废标条款谈判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部份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供应商1、合格供应商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谈判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份。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递交质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万盛经开区交易中心;万盛经开区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3、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必须在离开标时间2日前以书面的方式向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质疑,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质疑。收到质疑事项后在2日内通过书面方式进行答复。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份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内。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投标文件由 “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部份构成。1、资格文件包括:(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见第六部份)(2)符合第一部分第5条“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所有条款注:资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上须逐页加盖谈判供应商鲜章。同时其原件须随身携带备查,如出示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查对出现不一致,视为无效谈判。以上为资格证明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谈判为无效谈判。2、报价文件包括:(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见第六部份)(2)“报价函” (格式见第六部份),(3)“明细报价表”(格式见第六部份)。其报价作为竞争性谈判的首轮报价。在投标报价中,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小写和大写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大写金额为准,并对小写作相应的修正。3、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见第六部份)2、谈判供应商必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二部份和第三部份”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提交证明其工程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书面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份。包括工程施工方案,技术设备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协调措施等。六、谈判文件的制作份数、要求1、谈判供应商应提交3套资格证明文件(1套正本,2套副本)。2、谈判供应商应提交2套报价文件(1套正本,1套副本)。3、谈判供应商应提交3套商务技术文件,3套不得有差异。(1套正本,2套副本)4、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分别装订成册。5、所有文件中,须清晰标出正本和副本,正本文件每页均必须加盖谈判供应商鲜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6、谈判文件中不允许有任何修改、涂改,如有则视为无效谈判。七、谈判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谈判供应商应将资格证明文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2、谈判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报价文件”字样。3、谈判供应商应将技术文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商务技术文件”字样。4、每一密封的密封袋上,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供应商名称以及“于×年×月×日×时之前(指谈判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开启”的字样,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谈判供应商鲜章。5、所有谈判文件须同时递交招标人,并不得混装。6、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制作谈判文件的,为无效谈判。八、谈判(一)谈判组织1、招标人将在“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谈判由招标人主持,采购单位、谈判供应商和相关监督单位参加。2、整个谈判活动在区财政局采购办、区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二)谈判小组职责1、经开区财政局采购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本次谈判采购货物的特点组织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独立履行本项目的谈判。(三)谈判程序及评定详见第四部分。九、定标:(一)定标原则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最终报价最低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二)定标程序1、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2、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中标人变更(1)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顺序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10%(含10%)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人。否则,将重新组织招标。(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交易中心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十、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一)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二)交易中心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供应商对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四)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十二、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分别送区交易中心、区财政局备案。十三、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在15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五、保证金退付说明一、未中标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两种):1、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收据(注明收款项目名称、金额),加盖投标单位财务章或单位公章;2、投标单位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二、中标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三种);1、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收据(注明收款项目名称、金额),加盖投标单位财务章;2、投标单位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货物验收表(或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表),[一般在项目验收后退转]。三、以上资料,可以由投标人自行递交到交易中心,也可以以快递方式邮寄至交易中心(地址:万盛经开区新田路7号孙老师收,电话:
********),我中心在收到票据后3个工作日内退转至供应商账户。四、我中心不涉及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现金收退转业务。十六、该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附件:政府采购合同(样本)政府采购合同(样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供应商)乙方:(成交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甲、乙双方根据XX年XX月XX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所做的谈判竞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的___分标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货物内容1.1货物名称:1.2型号规格:1.3技术参数:1.4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元)人民币。(详见谈判报价表)三、技术资料3.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乙方应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五、无产权瑕疵条款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3条第3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保证金和质保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6.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七、质保期和质保金7.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7.2质保金元。(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7.3如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待质保期满后由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交易中心接到申请退付意见书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8.2交货方式:8.3交货地点:九、货款支付9.1付款方式:9.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9.3政府采购过程中,如供应商、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供应商暂停采购活动,并通知国库支付中心延期支付货款。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0.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个月。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0.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一、调试和验收11.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谈判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谈判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1.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1.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1.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1.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二、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15.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6.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2)技术规格(3)乙方竞标函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16.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6.5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和集中采购机构三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由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第六部份部份谈判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致: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资格证明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谈判供应商名称并盖公章: 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 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 年 月 日(公章)附: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 权 书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谈判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单位名称)采购的 (项目名称)的谈判活动。代理人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 岁单位:部门: 职务: 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谈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3年 月日二、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致: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报价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谈判供应商名称并盖公章:年 月日2、报价函报价函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根据贵方进行的 (项目编号为)谈判邀请,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姓名)代表(谈判供应商名称)参与本次项目的谈判。为此我们按谈判文件中的规定,编制并提交谈判文件。我单位交纳保证金,金额为(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次我方报价为人民币:元(小写金额),即 (大写金额)。2.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阅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的附件,并完全理解其精神和要求。我们同意并放弃对本次谈判文件存在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力。4.如果在规定的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我方撤回谈判文件,或成交后未按谈判文件中谈判供应商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同意贵方对我方的处罚,没收我方的保证金。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谈判供应商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日期: 年月日3、明细报价表 单位:元序号采购内容工程量单价总价备注1单黄实线(m)2虚黄线(m)3白实线(m)4虚白线(m)5双黄实线(m)6斑马线7总计 三、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致: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商务技术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谈判供应商名称并盖公章:年 月日 2、技术方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谈判确认函万盛经开区经开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我公司确定参加由你中心组织的 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本《谈判确认函》。特此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投标单位联系人:投标单位联系人电话:2013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