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治疗中心和发热门诊楼环评、辐射服务招标公告
肿瘤治疗中心和发热门诊楼环评、辐射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塔城地区肿瘤治疗中心和发热门诊楼环评、辐射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塔城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塔城市长青路建筑设计院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XTD********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肿瘤治疗中心和发热门诊楼环评、辐射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1、对辐射医疗设备应用项目(包含核医学科、回旋加速器、直线加速器、、PET/CT、SPECT/CT、DSA、CT)进行辐射环境现场检测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协助设计院完成直线加速器、回旋加速器、PET/CT、碘-131住院治疗等功能性房间;99mTc存储、淋洗、分装、注射、SPECT/CT机房、DSA、术中CT机房等机房辐射防护设计;3、对塔城地区肿瘤治疗中心、发热门诊楼非辐射类项目进行环境现场检测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4、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分批次完成核医学科、直线加速器、SPECT/CT、DSA、CT)辐射环境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提供完整的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组织专家验收会,确保通过专家验收;5、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分批次完成塔城地区肿瘤治疗中心、发热门诊楼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提供完整的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组织专家验收会,确保通过专家验收。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个月内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分批次建设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需要在项目投入试运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且通过专家验收会,取得验收意见,确保整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数据库”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8)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组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4)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具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并出具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能力;(5)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以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6)、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医院类竣工环保验收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服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合同);(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格要求内容的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7日至2021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塔城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塔城市长青路建筑设计院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塔城市长青路建筑设计院二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塔城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塔城市长青路建筑设计院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人民医院
地 址:塔城市文化路22号
联系方式:138*****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塔城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长青路建筑设计院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建华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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