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交通运输局劳务派遣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庄河市交通运输局劳务派遣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庄河市交通运输局劳务派遣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庄河市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庄河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7日14:0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18日至2021年08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07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庄河市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庄河市世纪大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玉明159*****3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丹****-******** |
项目概况
庄河市交通运输局劳务派遣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
项目名称:庄河市交通运输局劳务派遣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海关总署署人发【2019】第216号文件《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协管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和庄河港对外贸易需求,聘用10名海关协管员,庄河地区海关协管员由庄河海关进行日常管理,并在大连海关人事部门备案,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在海关监管区域和场所协助关员进行值班值守、区域巡查、视频监控,记录车辆、货物、人员进出通道情况,维持卡口通道秩序、疏导车辆,定期查看货物、邮件、快件的存放情况并及时向关员报告;
2.在海关检查运输工具或对货物、邮件、快件实施查验、检验、检疫工作时,协助关员查看场地、维护监管现场秩序、引导行政相对人按照海关要求开拆或重封、搬移货物、配合海关取样送检等;
3.协助关员在大型集装箱检查系统工作现场维持秩序、引导待检车辆、指引司机完成相关操作等;
4.在海关业务一线岗位协助关员进行单证流转、通知行政相对人(或当事人)、整理归档业务资料等辅助性工作;
5.在旅检现场维持现场秩序、疏导旅客、协助指导旅客规范填写申报单、报告旅客进出境异常情况;
6.协助关员开展卫生检疫、口岸病媒和外来有害生物监测、本底调查工作;
7.按照规程对监管工作犬开展日常训练,并在关员的指挥下带领监管工作犬上岗执勤;
8.发现走私、违规情事或相关线索及时报告关员处理;
9.执行海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一线执法辅助性工作任务。
薪资执行标准:
薪资 | 保险(单位) | 保险(个人) | 公积金(个人) | 公积金(单位) | 实发工资 | 单人劳务费/月(不含管理费) |
月工资 | 905.34 | 343.72 | 330 | 330 | 2626.28 | 4535.34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日期自本次招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大财采〔2012〕37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采购扶持政策。
2.2享受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2.3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2.4供应商符合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人须知4.2相关要求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6 采购人与中小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2.7 采购人在与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时,可约定在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交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预付货款,其中: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20%的比例支付;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30%的比例支付。
注:预付款保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上注有相关经营范围;(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A.截至2021年09月07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8日至2021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下列资质证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各一套至大连雪山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文件: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B.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E.本项目政府采购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F.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外地供应商需提供);
G.售后服务机构委托协议(外地供应商需提供)。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08月18日至2021年08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3.地点: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
联系方式:孙玉明159*****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联系方式:周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丹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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