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校舍改造重建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校舍改造重建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校舍改造重建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校舍改造重建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施工(二次),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校舍改造重建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施工(二次) 项目编号:SRD-QT-*******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97号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院内 招标内容: 2台300kW直流充电柜采用“一拖十群充”模式,配20台直流充电终端,可满足20个车位同时充电。需要建设一个供20台新能源车充电的充电桩站,新能源车电池容量60kwh /375V,标准充电0.5C。具体详见技术参数。 计划投资:约150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呼住建联发[2021]7 号文件的要求,严重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惩戒子目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子目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行贿罪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上传系统),如出现行贿犯罪行为投标将被拒绝。 (注:操作流程: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 “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 “贪污贿赂”子目中的“单位行贿罪”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 5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授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6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4.1时间:2021年08月18日至2021年08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地点:内蒙古思睿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长安金座C座3单元22层) 4.3方式:报名人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胶装成册)现场报名。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胶装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资料送达指定地点时间为准。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3)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呼住建联发[2021]7号文件的要求,严重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惩戒子目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子目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截图加盖公章) (4)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行贿罪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上传系统),如出现行贿犯罪行为投标将被拒绝。 (注:操作流程: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 “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贪污贿赂”子目中的“单位行贿罪”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截图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授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5.1时间:请于2021年08月18日至2021年08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 5.2地点:同报名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5.3形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电子版,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https://www.chinabidding.cn/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联系人:郭凯 电 话:047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思睿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长安金座C座3单元22层 联系人:冯亚亮 杨友林 电 话:****-******* 电子邮件:srdzbb@163.com 标书款及保证金办理账户: 户名:内蒙古思睿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环支行 行号:********2156 注:请投标人标书款及保证金缴纳完成后,将汇款凭证发送至srdzbb@163.com邮箱。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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