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地铁灯箱广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地铁灯箱广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地铁灯箱广告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地铁灯箱广告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8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地铁灯箱广告项目;

2、项目编号:LHHW2021-15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15000.00元;

5、采购内容:为了加大郑州消防宣传力度,最大化利用地铁人流量、覆盖面广等特点做好消防宣传普及工作。在郑州地铁站内灯箱、侧墙梯牌、内包车、梯楣、包柱、屏蔽门贴等广告媒介,拟定用灯箱发布消防宣传海报。使用20块12封灯箱,上刊一年;

6、服务期限:1年;

7、质量要求:合格。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本项目广告位广告发布代理权的服务供应商。

3.2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出具的正常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信息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1年08月18日至2021年08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拟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8@qq.com邮箱,然后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采购文件事宜。

3.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楼)

2、开标时间:2021年8月31日9时00分。

3、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成交结果请登录发布公告的媒体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轨道交通大队

联 系 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187*****915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100号

2、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5*****076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楼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灯箱广告 地铁 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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