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康广砂石料 招标公告
临康广砂石料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GJSGS2021-08-042... | 项目名称: 临康广高速公路LKG9项目地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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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二公局三公司临康广项目砂石料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中交二公局接受委托为所承建的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组织本次砂石料公开招标采购工作,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砂石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 LKG9标路线起止桩号为K32+100-K35+678,线路长3.578km,标段内包含祁家集互通一处(K32+960-K34+605.903)、广河东枢纽立交一处(由A匝道、B匝道、C匝道、D匝道组成)。项目混凝土量为15.3万方(桥梁为9.65万方)、钢筋使用量为12964.45吨、钢混组合梁钢材2250吨、桥梁桩基数量为396根、预制箱梁395片(其中30米303片、40米92片)、预制空心板梁31片(其中13米梁2片,8米空心板梁29片)、现浇箱梁累计长度1008米、钢混组合梁累计长度为500米。路基挖方188.7万m3、填方134.1万m3、5%灰土28.9万m3、弃方54.6万m3。项目涵洞共计20道(含8道直径2米钢波纹管涵)。既有线小桥拼宽4处(累计长度为67.18米)。 3. 招标内容 3.1 本次招标产品、品种、数量、计划交货期等 (详见附件,物资规格、数量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应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3.2 招标编号:EGJSGS2021-08-042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要有碎石、河砂生产厂的授权书),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2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4.2.1 碎石材料的各项性能和质量,应符合JTG/T F20-201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3650-202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GB/T 14685-2011《建筑用卵石、碎石》的要求,碎石仅选用玄武岩材质。河砂的各项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标GB/T14684-2011《建筑用砂》及JTG/T 3650—202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中Ⅱ类以上天然砂标准,细度模数2.6-2.9,保证含泥量≦3.0,泥块含量≤1.0,级配满足规范要求;机制砂应采用石灰岩或玄武岩等硬质碎石轧制,按国标GB/T 14684-2011《建筑用砂》及JTG/T 3650—202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中Ⅱ类以上机制砂标准,机制砂规格为0-4.75,保证石粉含量为a:MB值≤1.4、石粉含量≤10;b:MB值>1.4、石粉含量≤3.0。需采用立式冲击破碎设备生产;碎石要求整形。 碎石压碎值≦20;针片状:混合料≦10;含泥量:≦1.0;水锈面含量≤3%;软石含量≤3%。 4.2.2 岩口(料源地)固定,储量丰富,岩体完整,岩质坚硬均匀,无风化或弱风化,不存在夹杂软弱层,母岩强度等检测指标满足设计文件与技术规范要求。 4.3 生产厂能力要求: 4.3.1 生产商营业执照,开采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4.3.2 生产设备与工艺先进,碎石、河砂要求采用三级破碎工艺(一级鄂破、两级反击破),除尘整形设备完善,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 4.3.3 料场布局科学、合理,防排水设施与系统完善,文明生产条件具备;不同规格分类存放,储存能力充足;碎石、河砂日生产能力在1000方以上、运输供应有保障, 4.3.4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德生产厂家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储存、供应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4 履约信用及财务状况: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履约良好的证明资料和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4.5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许可,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带有生产厂家鲜章(公章)的授权许可证明、生产厂家资质等。 4.6 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7 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有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文件。 4.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所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注明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并在报价单中标明税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10 须签订质量承诺书,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4.11 投标人应自行完成投标材料供应单位的准入工作,通过业主的资格准入,开标后仍未进入业主准入名录的,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视为认同本条款。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8日10时至2021年8月25日12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供应商门户http://114.255.239.58/PM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整标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A包件10万元,B包件10万元,C包件3万元。 标书款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汇入以下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公对公账户汇款),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描述中注明标书费,并且写明招标编号后三位数字以及包件号,如标书费摘要里写“标书费石料”,并且汇款单据扫描发送至邮箱********5@qq.com,邮件主题格式以“单位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费”。 账户名称: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标书费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网上投标时间为:2021年9月5日10时00分至2021年9月7日10时00分;本次招标采取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平台进行线上网上投标,同时必须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及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于开标前邮寄至招标人(或开标前现场递交),邮编731300,邮寄地址:甘肃省临夏市广河县寺后子村临康广LKG9项目经理部,张超收 ,联系电话:139*****991。 6.2投标人通过公告的媒介门户(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标书申请、网上报价投标。 6.3逾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同时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也将予以拒收。 7. . 开标 8.1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7日10时00分。 8.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9项目经理部开标,开标地点为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寺后子村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9项目经理部,采取线上线下同时开标形式。 9.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12号云天大厦9层 联系人:黄德广 联系电话:187*****228 电子邮箱:********5@qq.com 招 标 人: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36临康广高速公路LKG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张超 联系电话: 139*****991 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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