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门村村级标准厂房(一期含配套)项目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土门村村级标准厂房(一期含配套)项目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土门村村级标准厂房(一期含配套)项目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服务的潜在服务商应在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ZB*******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土门村村级标准厂房(一期含配套)项目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本项目收费由基本服务费和按照审减额付费两部分组成,基本服务费2万元+审减工程价款的6%为本项目预算金额(基本服务费不参与竞争)
6、最高限价:本项目收费由基本服务费和按照审减额付费两部分组成,基本服务费2万元+审减工程价款的6%为本项目预算金额(基本服务费不参与竞争)
7、采购需求:完成生物产业园土门村村级标准厂房项目(一期)、生物产业园土门村村级标准厂房项目配套工程结算审核及生物产业园土门村村级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决算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磋商服务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联合体磋商时,为联合体双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磋商时,为联合体双方)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联合体磋商时,为联合体双方)
4、磋商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磋商时,为联合体双方)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联合体磋商时,为联合体双方)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被审计项目的预算编制单位、预算评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设计及监理单位等项目实施各阶段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磋商。(联合体磋商时,为联合体双方)
(2)服务商应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磋商时,为联合体的财务审计方)
(3)服务商拟派本项目人员(联合体磋商时,含联合体各方)不得少于5人,其中造价咨询相关执业人员(均需为注册造价工程师)3名(需包含土建和安装专业,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财务人员2名(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的主体单位必须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及双方责任分工。服务商成交后不许转包、分包。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4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3、方式:服务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网络报名。
4、售价:500元/份(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8月30日9点00分。
2、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9点30分。
3、地点: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8月30日9点30分。
2、地点: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未按要求送达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信息发布媒体: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土门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双河路119号
联系方式:159*****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真
电话:187*****854
2021年8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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