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法院乡镇法庭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费县人民法院乡镇法庭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费县人民法院乡镇法庭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费县人民法院地址:费县建设路东段路北(费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11(费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18楼
联系方式:152*****977
二、采购项目名称:费县人民法院乡镇法庭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7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安检设备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具体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失信及行贿等不良信用记录;4、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2.000000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18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20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②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3.方式: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办理CA认证、诚信入库并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②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责任自负。③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4.售价:0元/份。
四、公告期限:2021年8月18日 至 2021年8月20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23日14时30分至2021年8月23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23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强联系方式:152*****977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X光安检机:6台手持金属探测器:15个装备器械装备柜:7组等详见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

标签: 设备采购 安检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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