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勘察)
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勘察)
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勘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R*******-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勘察)已由望发改〔2021〕8号、望发改〔2021〕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奎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望奎县农业农村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望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勘察)。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灯塔镇信三村、惠七镇惠七村、后三乡前二村、海丰镇恭三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4座生猪养殖场,每座生猪养殖场占地面积30亩,总占地面积120亩,总建筑面积为29840平方米。
2.4建设内容:新建猪舍6000平方米,管理用房400平方米,门卫及消毒室60平方米,库房400平方米,锅炉房200平方米,员工宿舍及食堂200平方米,冷库及兽医化验室150平方米,固液分离间50平方米。每座生猪养殖场建设配套设施干粪棚500平方米,车辆洗消中心1座,生猪转运中转点1个,物理隔离带1000延长米,污水贮存黑膜囊15000立方米,一体式化粪池1座,消防水池300立方米,机井1眼,场区道路硬化6000平方米,场区绿化3000平方米,场区围墙600延长米,大门2个,场区附属工程1项;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6招标控制价:按最终审定金额作为取费基数,按行业部门规定取费的100%。
2.7服务期限:15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第一标段。
2.9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
2.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等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六个月(2021年02月-2021年07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明细,同时省内、省外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并在配合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查询。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18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8月17日17时00分至2021年08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请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07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1年09月08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线上开标: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6.2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广盛街绥化学院对面弘坤玉龙城北侧)。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望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招标人:望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望奎县
联系人:那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千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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