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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13-1780A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
项目预算:肆仟柒佰万元整(¥********.00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001-A:1、城市主战车:10辆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报名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上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购买纸质采购文件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1月21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南宁市金湖路59-1号8楼808财务室)
售价:伍拾元整/份(¥50.00元/份),售后不退。
方式:如需邮寄标书,请把电汇复印件连同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号、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号码传真至: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姚俊 ****-*******传真:****-*******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2日09时0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
七、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黄刚****-*******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黄培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6666
八、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5日
南宁市政府采购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 项目编号:NNZC2013-1780A审批编号:[2013]NCCX305/2 采购人: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13年10月 目 录第一章公告2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4第三章评标方法15第四章投标人须知17一总则20二公开招标文件22三投标文件23四投标26五开标与评标27六合同授予30七其他事项3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2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一章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号:[2013]NCCX305/2),现就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二、项目编号:NNZC2013-1780A三、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标号采购名称预算金额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4700万元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七、报名要求:供应商应在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上报名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填写报名表和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八、招标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1月21日(正常工作时间)。2.发售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楼 808室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元,售后不退。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7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现金缴存银行等形式交至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账户,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银行账号:
****************6666。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3年11月22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1月22日09时00分在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在册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十二、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 (广西财政网) , 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十三、业务咨询:采购人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人:黄刚;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黄培伟;联系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25日 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说明:1、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2、凡在“技术参数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在“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中将其参数详细列明。3、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项号货物名称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1城市主战车规格及型号单位及数量10辆参考品牌用途城市消防、高层供水、抢险救援、火场监控技术需求功能要求必要功能具备城市主战消防车、高层供水、抢险救援等功能。系统适用A类B类两种泡沫,具备多种混合比选择,能提供不同比例的干、湿泡沫灭火剂,并能够提供足够流量,满足不同灭火需求;沿高压水带垂直高层供水高度达300米以上,最远供液距离600米。辅助功能抢险救援:配备照明系统、发电机、牵引绞盘、拖车臂、以及随车器材等,极大提高该车的抢险救援能力火场监控:该车配备摄像头、GPS、火场无线应急管理系统等,能有效提高火场监控能力。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技术指标1.0 整车总体要求: ★1.1 采用原厂一次性成型消防专用底盘。★1.2 水泵和压缩空气泡沫系统由同一厂家制造。★1.3 在南宁地区有专驻售后服务维修站点,并提供专驻售后服务维修站点证明。★1.4此类车辆在国内使用水带做过高层供泡沫以及高层供水测试,提供测试的相关文件以及数据。2.底盘2.1底盘总体要求:采消防车专用底盘。该底盘为最新型号成熟底盘,符合国际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成熟性的要求。底盘详细参数:投标人必须提供底盘的轴距、最小转向直径(米)、接近角(度)、离去角(度)、最小离地间隙(米)、最大总质量(公斤)、最大装载质量(公斤)、轴荷质量(公斤)、制动距离(米)、百公里油耗等详细参数。底盘外观须保持一定的平整度,具有一定的美观性,所有焊接须牢固,光洁,平整。2.2 驱动方式:4×2驱动。2.3 发动机:涡轮增压柴油发动机,电喷燃油控制系统。燃油系统油水分离器,加大容量冷却系统,冷起动装置。不小于228千瓦-290千瓦的额定功率和1600牛米的最大扭矩。废气排放标准:符合或优于中国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冷却系统:消防专用底盘加大容量设计冷却系统,适于长时间停车水泵灭火工作,始终使发动机冷却液温度保持在正常范围内。燃油箱:容积不小于190L。2.4 转向:左侧驾驶,液压助力转向,方向盘角度可调节。2.5 制动:双管路气动制动系统,空压机排量不低于500L/min,带空气干燥器,并带有发动机废气制动。当制动气压低于0.4兆帕时,自动实施制动。带ABS,自动调节各车轮间制动力。2.6 变速箱:全自动无极变速箱,触摸式电子控制,带档位显示,不带操作手柄。具有自诊断功能。2.7 电器系统:12V或24V,蓄电池为免维护型950CCA三个,驾驶室内配电瓶总开关。底盘发电机功率不小于3000瓦。配电盘带色号标识、高怠速和数据传输接口。2.8 满载总质量:约18-20吨。2.9 全车尺寸:长*宽*高≤ 9500*2500*3200 mm2.10 灯光:消防专业标准,方形卤素前大灯。消防专业箭头指示转向灯,驾驶室上方五个标识灯。2.11车尾牵引环2个,配一个拖杆/臂,用于牵引其它故障车辆2.12其他设备:近光灯、远光灯、前雾灯、后雾灯、倒车灯、转向灯、牌照灯、轮廓标识灯、踏板照明灯、警灯、警报器,刹车自动调整装置、倒车告警音响、前后轮挡泥板、带拖挂环的高强度保险杠、前后2个拖钩、不锈钢制气喇叭、备胎、变速箱机油冷却器、千斤顶、车轮止动楔、随车工具等3. 驾驶及乘员室:3.1 基本结构:平头4门6座,原厂整体式三排座驾驶室,不允许改制而成,为高强度安全驾驶室,加厚型铝合金材料。喷涂防锈高温漆。必须经过权威机构的碰撞安全试验(并提供试验证书),并且视野开阔、隔热、隔音、防震,能适应恶劣地形环境。3.2 座位设置:前排2个,驾驶员多点电动可调节座椅,副驾驶座椅为SCBA式消防专业座椅。后部共4个SCBA式消防专业座椅,能够内嵌安放6.9—9升碳纤维气瓶的可调节式空气呼吸器支架。所有座椅均配3点式安全带。SCBA座椅为底盘厂原厂生产提供。3.3 驾驶室翻转机构:电控液压执行机构,由具有足够起升力的双液压缸驱动,翻转角度≥45°,装有防回落安全装置。3.4 驾驶室外部:3.4.1 驾驶室固定式脚踏板,风挡前外部遮阳板,风挡玻璃电动喷水雨刷;3.4.2 后视镜:电动电加热式后视镜,两侧外置曲面后视镜,主镜下方安装有广角后视镜;副驾驶一侧门下盲区望地镜和驾驶室前盲区镜各一个;是左二右四的配置。3.4.3 前风挡玻璃:消防专用的大视野型、双层夹胶耐高温前风挡玻璃;3.4.4 前保险杠:消防专业标准的镀铬抛光前保险杠,前部2个重型牵引钩;3.4.5 轮毂:消防专业标准的轮毂,前后铝合金轮毂,后桥内侧为钢轮毂。3.5 驾驶室内部:3.5.1 驾驶和副驾驶座前面各有1个可折叠遮阳板,驾驶和副驾驶座头顶设阅读灯;3.5.2 收音机带CD播放机,驾驶室内扬声器。3.5.3 适当位置上多个储物箱,由门控制的自动的驾驶室内照明灯,可手动控制;3.5.4 空调系统:大功率冷暖空调,加热能力≥40000BTU,制冷能力≥35000BTU,风机≥57000BTU。在驾驶和乘员室分别有有通风口及控制装置,能满足驾驶及乘员室各部位的制冷要求;3.5.5 驾驶室内部有充足的空间,便于工作人员的进出和取放器材;3.5.6 各种润滑油、油脂等规格说明中文标牌,安装在驾驶室内部3.6 仪表和感应器:仪表盘上安装所有行车标准仪表、指示灯及开关,包括有里程表、转速表、油压表及低油压告警灯及音响、油箱油量表、冷却水温度表及高温告警灯及音响、电瓶充电指示、气压表、刹车系统低气压告警灯及音响、变速箱油温过高告警灯及音响、冷却液位低高告警灯及音响,空气滤堵塞、燃油液位低、电压不正常、驻车制动等告警灯、方向指示灯、主开关警告灯、发动机、变速器、ABS等故障告警,工具箱开启警告灯、旋转警灯显示器、警报器开关显示、通讯系统报话器等。3.7 其它:收音机、CD播放机,雨刷及玻璃液、驾驶室内部照明、加热及通风单元,风挡玻璃除霜,遮阳板,灯光调节,卷帘门警告指示灯,点烟器和烟灰缸,橡胶地板垫,要求防水。后视系统,彩色6寸LCD 可视倒车监视器,倒车告警音响4.上装总体要求:投标商必须承诺所投该消防车产品满足GB7956-1998产品标准,其产品名称、认证单元及规格型号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CNCA-02C-023:2002/A1的要求。4.1结构:上装采用多用途,轻型结构设计,非常牢固的安装在底盘上。具备车轻及重心低的特点,增加车速及行驶安全性。站在地面上可以直接拿取储物箱内物品,不需要借助脚踏板。4.2储物箱:不少于6个储物箱,储物箱由轻合金带锁卷帘门关闭,防水、防尘,门开关平滑,没有杂音。板面均有防滑铝板制成,内有联动照明灯,并用金属网加以保护。储物箱的设计必须保证最大的储存能力,为随车消防器材安排足够的空间,同时器材的放置应符合互不影响干扰和快速搬移的需要,内部分隔合理,储物箱必须保证放置各种水带、水枪、分水(集)器等常规消防灭火器材以及随车各种器材的空间并且对所有器材加以固定。4.3车顶:由防滑铝板制成,可行走,车边扶手为轻铝合金材质。配有登上车顶的爬梯。5. 灭火系统5.1 消防水泵5.1.1 水泵形式和位置:大流量离心式高低压转换水泵,中置或后置安装。5.1.2 材质:泵轴不锈钢,叶轮高强度青铜合金、抗扭曲设计,泵壳、进出水管路及出水口防腐耐压材料制造,静态测试压力高于4兆帕。5.1.3 驱动:发动机取力器。★5.1.4 性能:在压力为1.0Mpa时,流量≥80-120L/s,在压力为2.5MPa时,流量≥30-50L/s,在压力为3.5Mpa时,流量 ≥ 15-25L/s,在压力为4.0Mpa时,流量 ≥10- 20L/s。高压输出时沿高压水带垂直供水高度不低于300米,提供不少于3个高层供水试验证明。5.1.5 密封:机械式密封。5.1.6 真空泵:最大吸深不小于7米,真空度≥85Kpa,引水时间≤80秒。抽真空形式:电动式,在水泵操作盘上独立控制。5.1.7 冷却系统:水泵冷却和加热装置,夏季可冷却发动机,冬季防止水泵结冰;水泵变速箱冷却系统;水泵过热保护装置。5.1.8 吸水口:2个直径150毫米的吸水口(位于车身两侧,接外吸水管)。车身左右各一个,带滤网, 带把手的吸水口盖,吸水口盖由铜合金制造并镀铬抛光处理。5.1.9 出水口:80毫米纯水出口,车身左右各两个,共四个。每个出口均下弯30度,便于水带的联接和减小承重。其中一个是泡沫/ 纯水两用出口,还有一个是常压和高压专用出口。5.1.10 水泵系统所有压力管路、出水口球阀、接口以及所配水带及接口,必须能承受4 Mpa以上水压。5.1.11 水泵控制系统:PLC逻辑控制式的全自动控制系统,能够控制发动机转速和水泵出口压力;能够显示取力器接合、控制模式指示;能够在水泵供水不足或者缺水的情况下起到保护水泵的作用;当相关参数超出正常范围时,会给操作人员声音报警。5.2 空气压缩机系统★5.2.1 空气压缩机供气流量:≥3800-6200L/min,在1Mpa时。5.2.2 安装方式:安装在水泵变速箱上,成整体式。5.2.3 空洞压力调节系统:由自动压力感应阀、平衡阀和调节阀等组成5.2.4 自动循环润滑和冷却系统:由粗油气分离器/储油罐、滤清器和中冷器组成;并配备有温度感应/显示/报警、安全泄压阀、油位窗、单向阀等5.2.5 空压机控制和显示系统:电磁离合器控制接合、脱离,控制器安装在泵的操作面板上,PLC逻辑控制,触摸键面板。可显示空气压力、转速、小时计、空压机油温度等。可编程序控制空压机接合转速、泄压压力、超速报警、超速自动脱离、过热报警、过热自动脱离的限值。在泡沫液位过低、空压机机油温度过高和变速箱温度过高时空压机会自动脱离。5.3 全自动泡沫混合比例系统:5.3.1 型式:柱塞泵正压喷射式。5.3.2 控制方式:全自动微机闭环控制。5.3.3 比例调节范围0.1%-9.9% ,无极可调。5.3.4 流量:在2.8-1.1 MPa 时,0.38-9.8L/min。5.3.5 电源:12或24伏直流,500 瓦, 电源开关。5.3.6 控制和显示功能:可控制泡沫液的比例和流量;显示泡沫比例、总用量;瞬时泡沫混合液流量、 总流量。5.3.7 电子流量计:测量范围 120-4350 L/min, 精度±1%。5.3.8 低液位保护开关:用于低泡沫液位时报警,以保护泡沫泵。5.4 控制盘:采用电子触摸按钮式控制方式操作,国际通用图标符号或中文标识显示。包括压力表、真空压力表、转速表、“泵已启动”指示灯、“真空泵启动”指示灯、“油压过低”指示灯、“蓄电池充电”指示灯,照明开关、真空泵启动开关、泡沫系统冲洗启动开关、泵排放开关。所有仪表的显示值采用中国的计量标准。所有开关和指示灯都必须配有国际通用图标符号或中文标识,操作说明和指示标牌都具有持久性和高附着性,能经受由于温度及气候的剧变所导致的影响,10年不脱落或字迹模糊。5.5 全自动压缩空气泡沫性能5.5.1 同步纯水流量:可以将水泵在压缩空气泡沫性能转速下,水泵剩余流量以纯水方式打出。即可在打出A类泡沫同时,在纯水的出口出纯水。5.5.2 手动调节压缩空气泡沫。每个压缩空气泡沫出口的调节都是独立的,不同的出口同时可以调节出不同干湿程度的泡沫,适用于不同的用途。可在用湿泡沫灭火的同时,其它出口用干泡沫进行防火保护。5.6外吸泡沫液功能:配备1台泡沫输转泵,抽吸B类泡沫液,可实现≥100m双管抽吸,保持不间断泡沫供应6. 容罐6.1 水罐★6.1.1 容量:不小于4000升。6.1.2 结构:内有纵横防荡隔板。6.1.3 材质:采用耐腐蚀材料(罐内管道及阀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具有经久耐用,性能稳定,重量轻的特点。6.1.4 配备:液位指示器安装在泵的操控盘上,并能够自标定液罐液位和低液位报警功能,底部设有排污口。仪表板侧安装有一个Ф80注水接口,配有止逆阀及截流阀、滤网和盖。6.2 泡沫罐★6.2.1 容量:A类不小于500升,B类不小于1200升。6.2.2 材质:采用耐腐蚀材料(罐内管道及阀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具有经久耐用,性能稳定,重量轻的特点。6.2.3 配备:液位指示器安装在泵的操控盘上,并能够自标定液罐液位和低液位报警功能,底部设有排污口。装有溢流、通气阀以及泡沫罐排放阀7. 水/泡沫两用遥控炮7.1水/泡沫两用炮:安装在泵部顶部,流量≥60-80升/秒,直流炮头,流量通过描口的改变可调。水平旋转不小于340o,俯仰角度不小于-15o-+75o。7.2射程:水≥100米,泡沫≥90米。7.3管路:纯水管路一套,带球阀;泡沫管路一套,带空气和泡沫混合器,带球阀。7.4 遥控距离:不小于140米。8. 快速展开系统 8.1 数量:40毫米泡沫/ 纯水两用出口2套,安装在泵室上方。8.2 展开长度:≥60米,可以接水带延长。9. 电气设备9.1 信号装置:9.1.1 车顶部设1个红蓝长排警灯,车身两侧设爆闪灯。9.1.2 一个不小于100瓦的扬声器,扬声器传输警笛信号,可作为广播单元中的一部分,整套广播系统包括一个驾驶室内手持麦克风及扬声器。9.2 通讯设备:在驾驶室适当位置预留车载通讯固定电台安装位置和电源。9.3 照明灯:9.3.1 车身后部场地照明灯2个,可90度俯仰。9.3.2 车身两侧各1个LED型抢险救援照明灯,亮度≥13,300流明。可升降,360度旋转,180度俯仰。10. 喷漆颜色10.1 底盘:原色。10.2 上装:消防红。10.3 荧光带:为保证夜间工作安全,车身上有荧光带。10.4 防腐:驾驶室及上装均采用内涂层等进行防腐处理。11. 随车器材及附件11.1消防斧:两把,木柄,带快速取放安装支架。11.2消防梯:7.2m两节铝合金拉梯×1,4.2m挂梯×1,3m单杠梯×1。11.3橡胶手锤:两把,用于螺纹连接的吸水管。11.4掩轮器:一对,带安装支架。11.5集水器:6寸×1变65mm卡扣×2,1个。11.6吸水管:轻质PVC制造,150毫米NH螺纹×3米×2根带上紧把手。11.7滤水器:150毫米NH螺纹桶式一个。11.8 40毫米水带:耐压1.6兆帕,20米×8根。11.9 40毫米直流雾化水枪:两支,流量450升/分钟@0.7兆帕,带开关球阀和手柄。带两个直流枪头(描口30毫米),用于打A类泡沫。11.10 65毫米多功能A类泡沫枪:两支。能够出纯水和压缩空气泡沫,带有描口为40毫米的直流枪头和直流开花枪头各一个,纯水流量≥900升/分钟,泡沫流量≥2400升/分钟。11.11 65毫米直流雾化水枪:两支,流量750升/分钟@0.7兆帕,带开关球阀和手柄。★11.12 40中倍数泡沫枪:40毫米NH接口,流量240升/分钟@0.7兆帕,一支。★11.13两个80毫米(1) × 80毫米(2)高压分水器,3寸NH螺纹,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4兆帕,闸阀式,4.0兆帕工作压力时,可自由开启关闭。 ★11.14高压水带:额定工作压力4.0MPa,试验压力8.0MPa,爆破压力12.0MPa,80毫米×20米×20根(3寸NH螺纹接口),交货时需要提供出厂合格证书。11.5原车油漆:同原车消防红色漆,一罐。12. 技术文件 12.1底盘技术资料12.1.1 底盘驾驶员操作手册(每车1本另加2本),中文底盘驾驶员操作手册(每车1本,英文)12.1.2 底盘维修手册或光盘(共2套,英文或中文)12.1.3 零件目录图册或光盘(共2套,英文)12.1.4 检查保养手册、保修手册、改装手册等(每车1套)12.1.4 润滑计划、数据卡、标明车总重量及底盘号的图表(每车1套)12.2.上装技术资料12.2.1上装操作手册(每车1本另加2本,中文)12.1.2上装维修手册(包括控制电路配线图,压缩空气泡沫系统流程及结构图,水系统安装布置图,水泵结构图,水炮结构图等)(2套,英文或中文)12.1.3上装零件目录图册或光盘(2套,英文)12.1.4 出厂检验证书、测试报告、调整记录,检查保养手册(1套)13、火场无线应急管理系统高性能加密型收发两用无线应急管理系统,该系统应能深入复杂的灭火现场,确保消防员和指挥员能够收到对方的信号。系统由指挥终端和消防员终端组成。指挥终端:由控制面板和显示屏组成便携易操作,可监控高达1100个现场消防员的实时状态。指挥终端接收,传输,捕获和显示所有报警信号,并不间断地监控和显示每个在场消防员的状态。消防员现场的事态变化可以在指挥终端LCD屏幕上自动显示。并通过电脑或者数据记录装置存储和记录。消防员终端:是一个高性能双向无线电信号传输仪器,可以配合空呼气或者独立使用。收到指挥终端发来的信息后使用音频声音警报和闪烁耀眼的LED灯进行报警,同时将消防员的信息将被自动发送到指挥终端并接收发出的危险或撤离信号。系统通过识别每个消防员终端的信息,自动登记每一个消防员终端,并自动记录所有变更的数据,保存在电脑中或可选择的数据记录设备内。数据日志供日后恢复或回顾,内置的可充电电池提供长达24小时的电力。指挥终端可以采用无论是12伏直流电车载电源或从90到260伏特的AC电源。全系统应符合并超过了NFPA要求。并且产品本身安全符合UL 913独立测试和认证14.照明系统14.1升降照明灯:原装主升降杆采用气动系统, 光源采用碘钨灯★14.2主灯功率:≥4×500W 14.3升降高度:最大高度≥ 6米14.4范围:360°全方位照明,灯具可旋转360°,全方位翻转14.5控制:两种控制方式,驾驶内控制,车外控制15.发电机15.1发电机:原装标配15.2额定电压: 220V15.3输出频率: 50Hz15.4额定功率: 13Kw15.5直流输出: 12V,8.3A ★15.6 交流输出:配备符合中国标准的2脚和3脚插座16.牵引绞盘16.1绞盘:原装绞盘★16.2最大拉力:≥7t 16.3钢丝绳长度:38m16.4钢丝绳直径:9.5mm16.5位置:车前保险杠上16.6驱动方式:电动,电压DC24V。17.快速灭火卷盘17.1设计:防尘及坚固的非腐蚀性材料。高品质ABS塑料卷轴及轮,铸造铝材曲柄驱动(小齿轮及齿圈)。1个手动软管刹车防止软管滚动。17.2回绕:通过曲柄电动及手动回绕。★17.3高压软管卷盘: 1个45m橡胶软管,非折叠式,25mm内径; 17.4水枪:软管末端带1个高压水枪,直流或雾状开花可调。17.5软管卷盘安装:固定安装。次要指标18、随车器材1. 空呼器,带空呼器瓶6.8升/300巴,配他救接口和面罩4套2. 避火服4套3. 防蜂服1套4. 防毒面罩6个5. 手持式钢筋速断器1套6. 等离子切割器1套7. 液压开门器1套8. 无齿锯1把9. 机动链锯1把10. 有毒气体探测仪1套11. 无火花工具1套12. 绝缘工具1套13. 液压油罐1个14. 排烟机1套15. 起重气垫1套16. 折叠担架1个17. 50米缓往返式降器5个18. 急救箱1个19. 50米螺旋救援绳2根20. 牵引绳2根21. 手持扩音喇叭1只22. 防爆强光照明灯3个23. 闪光警示灯3个24. 伸缩示警三角架1个25. 测温仪1个26. 空气泡沫枪2支27. 无后坐力多功能水枪2支28. 直流开花水枪2支29. 铁锹1件30. 消防斧1把31. 丁字镐1把32. 漏电探测仪2台33. 可燃气体探测仪1台34. 机动液压剪扩器1套35. 电动液压剪扩器1套36. 测距仪1个37. 红外热像仪1个38. 风速仪1个39. 测电压、电流仪(非接触式)1个40. 木楔子2个41. 捆绑式堵漏带2套42. 20m/10m救援绳各2根43. 4.5m救援螺旋绳,直径12mm 10根44. 多功能铙镐1套45. 手动破拆工具1套46. 绝缘靴4对47. 绝缘手套6对48. 绝缘服4套49. 救援三角架1套50. 泡沫枪4支51. 救生照明线(100m,自带电源,工作2-3小时)2盘52. 气体侦测工具1套53. 搜救标识 30个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商务要求表1、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2、质保期: 1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3、售后技术服务要求:1)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2)故障响应时间:中标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3)在当地有服务网点。★3、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 360 天内交货;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4、付款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5、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 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5)包括安装费用; 三、投标人的资信要求表政策性加分条件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能力或业绩要求原厂商授权四、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依据名称制定机关公开渠道内容摘要五、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文件等附件资料及其获取方式:文件或资料名称发布机关公布渠道或获取方式 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45分;技术分30分;商务分25分。(评标时,对于带有主观因素的评分,由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不允许讨论。)(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1.价格分…………………………………………………………………………………………………45分价格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金额某投标人价格分 =× 45分 某投标人投标报价金额2.技术分…………………………………………………………………………………………………30分(本项评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进档,各评委独立进行打分;主要技术参数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带★号的技术需求)1)技术参数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进入一档(0.1~5分);2)技术参数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主要技术参数有一项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进入二档(5.1~10分);3)技术参数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主要技术参数有二项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进入三档(10.1~15分);4)技术参数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主要技术参数有三项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进入四档(15.1~20分);5)技术参数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主要技术参数有四项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进入五档(20.1~25分);6)技术参数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主要技术参数有五项及以上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进入六档(25.1~30分);3.商务分…………………………………………………………………………………………………25分[本项评分中的第7)条由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不允许讨论]1)投标人通过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得1分;(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3)投标人2010年以来同类业绩分(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每项得2分,满分8分; 4) 投标人2010年来获省级(含省级)以上与生产经营有关奖项(如重合同守信誉或上交利税先进企业)的得0.5分; 5)投标人2010年以来获相关质量奖荣誉证书的得0.5分;6)投标文件编制内容清晰、目录页码准确、装订规范整齐,得0.1~1分。7)投标产品制造商给用户提供每年2次免费的质量巡检承诺的得4分。8)售后服务(满分9分):满足采购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在用户所在地区设立有授权的服务点的,得3分;有完善的培训计划,有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优于采购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加0.1-2分,达到以上服务且承诺保修期后的维修费用有优惠的加0.1-2分。(三)总得分=1+2+3(四)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投标报价低优先、技术分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详细内容1.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2号联系人:黄刚电话:
****-*******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8楼联系人:黄培伟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开户账号:
****************66661.3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市主战消防车采购1.4项目编号NNZC2013-1780A1.5采购预算4700万元1.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时间: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1月21 日(正常工作时间)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楼808室方式:供应商应在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上报名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填写报名表和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方可参与投标。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可在南宁政府采购网下载,该电子文档仅为方便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使用;当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外地需邮寄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办邮寄,邮资自付。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3.2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1招标文件质疑提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质疑提交地点、电话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楼806室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监督科,质疑咨询电话:
****-*******7.1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8.7投标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11.4采购代理服务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2.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13.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70000.0元13.4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复印件一份,收据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3.5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由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持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书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帐户。(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电话:
****-*******)1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2日09时00分1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7楼,具体安排详见7楼电子显示屏15.3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无 15.4递交投标样品地点无16.1开标地点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17.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1中标通知书的发放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在评标报告出来后按相关规定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五个日历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6.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金额的2%收取,具体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确定的金额为准。28.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总则1. 项目概况1.1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1.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2.1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网站(www.purchase.gov.cn)。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项的要求,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2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分标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投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3.4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质疑4.1投标人认为公开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开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公开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4.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4.3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4)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4.4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5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4.3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5.投诉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5.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5.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5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5.6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二公开招标文件6.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6.1本公开招标文件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公告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第三章评标方法第四章投标人须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2根据本章第7.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澄清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除书面澄清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编制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充分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8.2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3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标注★号的内容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判定投标无效的依据。8.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投标人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8.5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8.6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8.7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技术文件正本、商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投标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9.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3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人需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三部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10.1.1报价文件组成要求,包括:(1)投标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格式)”的要求填写;(2)投标报价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10.1.2技术文件组成要求,包括:(1)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格式)”的要求填写;(2)其它:针对本项目所投标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相关的图纸、图片,产品技术资料彩页(技术指标要求对应印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承诺的符合性及有效性)、产品有效检测和鉴定证明复印件,等等。其中,技术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项必须提交;技术文件要求的第(2)项如有请提交。10.1.3商务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人资格文件:根据本章第3.2项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内页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企业的,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和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5)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6)售后服务承诺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的要求填写;(7)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9)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社保缴费凭证应清晰反映人员身份和缴费的信息;(10)联合体协议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的要求填写,协议中应清晰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11)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审计报告;(12)其它:投标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同类货物销售的实际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投标货物近三年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投标货物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生产厂家的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等。商务文件中的第(1)~(7)项必须提交;第(8)、(9)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第(10)项在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交;第(11)、(12)项如有请提交。10.2投标人应编制目录,按上述顺序将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特别注意投标报价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可就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某单个分标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也可就某几个或所有分标内容分别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附带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3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投标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11.4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12.投标有效期1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超过原有效期后失效,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按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到账。属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其中任何一方递交即可。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项目固定投标保证金管理或其他管理方式的,按相关规定执行。13.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市内用转账或现金缴存银行,外地用电汇,不接受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现金方式交纳的投标人应直接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的账户上,“收款单位”一栏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缴款人”一栏填供应商单位全称。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时,投标人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和具体所投分标号。13.3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1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复印件一份,收据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3.5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除本章第13.7项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账户。中标供应商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其投标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回中标供应商帐户。13.6涉及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在质疑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13.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的;(2)属本章第18.2项所述情形的;(3)中标后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5)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与采购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投标14.投标文件的密封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正、副本文件进行密封包装。15.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递交15.1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4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五开标与评标16.开标1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1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6.2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由第三方监督单位担任)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代表按本章第14.1项的规定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5)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分标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报价、交货期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并检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记录人负责做开标记录;(6)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8)开标结束。17.评标17.1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1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7.3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7.4评标程序:17.4.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标现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避;17.4.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推选评标组长(原则上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组长);17.4.3评标委员会按分工开展评标工作:(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编写评标报告,并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17.4.4整个现场评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程序组织评委评审,针对评委作出的评分、评标结论现场认真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应及时请当事评委进行校正。17.5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17.6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18.投标文件的修正18.1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8.2按上述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无效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19.拒绝接收19.1投标人未在本章第15.1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本章第15.2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9.2投标人未在本章第15.3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样品送达至本章第15.4项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样品。20.无效投标20.1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不具备本章第3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8.7项的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10.1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0.2项规定的;(5)投标报价不符合本章第11项规定的或超过采购预算的;(6)投标人未能按本章第13.4项的要求出具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的;(7)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4.1项规定的;(8)投标人出现本章第18.2项所述情形的;(9)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接受的;(1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1.废标21.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供应商家数计算规则:1、在资格性检查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2、多家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3、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4、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废标理由,不再另行通知。六合同授予22.中标供应商的确定22.1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方法”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3.中标通知书23.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日历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退回24.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其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24.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采购人保管,做为验收的依据,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25. 签订合同25.1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应遵照《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管理暂行办法》(南政采发[2009]9号)的有关要求。25.2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在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要求载明的合同签订期内,根据《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订立书面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应当采用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合同应内容完整、盖章齐全;项目合同的各要素和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承诺、中标通知书等的内容一致;合同附件齐全;多页合同每页应顺序标出页码并盖骑缝章。25.4政府采购合同(正本、副本)自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见证。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见证工作,加盖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见证章后通知中标供应商领取,并将副本送南宁市财政局备案。25.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有本章第13.7项第(3)至(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追究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6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原件进行核查,中标供应商不得拒绝。如中标供应商拒绝提供,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25.7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如仍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26.1中标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时交纳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26.2履约保证金自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的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其质量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七其他事项27.解释权27.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2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1:投标函(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1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2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三、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1.3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 元)的投标总报价,交货期(无分标时填写):,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内容。其中(有分标时填写):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交货期:;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交货期:;......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第12.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7、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8、如我方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3.7项所述的情形之一的,贵方有权不予退回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9、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2、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年月日 格式2:投标报价表(格式)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项号货物名称数量①货物全称、品牌、生产厂家及国别型号、规格、配置单价(元)②单项合价(元)③=①×②备注12...分标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合同签订期:交货期:交货地点: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3: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格式) 请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认真填写该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项号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货物名称数量技术需求投标产品名称数量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1功能要求必要功能1、功能要求必要功能...N、辅助功能1、辅助功能...N、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 技术指标1、性能及技术指标主要 技术指标...N、次要指标1、次要指标...N、质量标准质量标准......2...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4: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二、商务要求表”的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二、商务要求表”的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项号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格式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南 宁 市 政 府 采 购(项目名称) 合同 项目编号:审批编号:[201 ]NCC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目录一、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二、合同附件1、中标通知书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3、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投标函6、投标报价表7、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8、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审批编号:[201 ]NCC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年月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采购内容1.1 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单位):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 1.4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2.合同金额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3.交货要求3.1 交货期:3.2 交货地点:3.3 交货方式:3.4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4.履约保证金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 质量保证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5.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元(¥ )。5.3履约保证金自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乙方持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证明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乙方。5.4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5.5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6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5.7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5.8 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6.合同款支付6.1 付款方式: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6.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南宁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6.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7.产权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7.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1.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8.技术资料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8.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9.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9.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10.调试和验收10.1 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0.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0.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10.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11.违约责任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3.诉讼13.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14.合同生效及其它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中标通知书;(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3)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投标报价表;(6)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7)中标供应商澄清函;(8)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4.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