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进口)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医科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进口)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采购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7日15: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8月18日至2021年08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楼1114室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8日14:30
开标地点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楼1114室)
预算金额¥7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婷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贾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楼11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晓婷 ****-*******

项目概况

内蒙古医科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楼111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WW—21N115

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光片层扫激光共聚焦显微镜(进口)、流式细胞仪(进口)等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进口货物签订合同后9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若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品牌且不是设备制造商,须持有进口设备制造厂商或其在中国注册的贸易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8日至2021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楼1114室

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5:00时到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楼111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 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 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 提供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供应商报名前连续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或者银行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报名前连续3个月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以银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7. 2019/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 若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品牌且不是设备制造商,须持有进口设备制造厂商或其在中国注册的贸易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

(二)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内蒙古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https://zcglc.immu.edu.cn/)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医科大学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贾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国际11楼1114室            

联系方式:徐晓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婷

电 话:  ****-*******

 

标签: 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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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万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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