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扎兰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子屏处置(27块)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扎兰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子屏处置(27块)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扎兰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子屏处置(27块)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标的编号

C****************1

挂牌起始日期

2021年8月1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1年8月30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型号

数量

购置日期

评估价/价格(元)

1

电子屏

27

2011年

9343.00

合计

9343 .00

存放地

扎兰屯市

标的现状

报废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9343.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0年10月12日

评估机构

呼伦贝尔众达资产评估事务所

转让底价(元)

8370.00(元)

委托方情况

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委托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委托方决策文件

《关于电子屏报废的申请》扎综执发【2020】63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关于扎兰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电子屏报废的申请》的批复》扎财发【2020】113号

特别告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存放在呼伦贝尔扎兰屯市,标的以现场勘验的实物为准。

2、标的展示时间及联系人:发布公告期内可进行现场勘验(须提前预约),联系人:万青青 电话:157*****417

3、请各意向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备查。

4、委托方和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并遵守《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场内信用评价惩戒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转让人)、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分值量化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5、委托方和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并遵守《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交易系统应急处置办法(试行)》所指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故障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

6、重要提示:请务必使用IE10以上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及无法报价的情况

纪检监督方式:赵华 133*****077

交易条件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标的交割

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转受让双方需自行在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分别各自进行单位注册。自行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第三方数字认证服务企业现场分别办理各自的数字证书。转受让双方需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网上操作完成,产权交易需资格预审的,由委托方在转让公告(文件)规定时限内,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内委托方系统内审核意向受让方在系统内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在系统内确认意向受让方竞买资格。合格的意向方按转让公告(文件)和竞价规则的规定,在意向方系统内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和实时查看竞价结果。

2、意向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我公司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于公告期截止前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项目公告指定的保证金缴纳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无效。竞价保证金必须从意向受让方基本账户转出(意向方诚信信息库内录入的基本账户)。意向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挂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意向方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成为受让方。

4、意向方须在公告报名截止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资料上传至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或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公司,由委托方及公司审核。并对诚信库及电子版报名材料或受让资料相关信息、证照和资质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法定责任。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及《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我公司指定账户。转受让双方在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和清理工作,并签署《资产交接完毕说明》。我公司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原件)、《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于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转付交易价款。

5、资产交接前,由委托方负责保管,交接后相关安全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处理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即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物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合法使用。

7、意向方需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乙方操作手册》的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竞买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7日上午10:00至2021年8月30日下午16:00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竞价须知》(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写日期,按骑缝手印或盖骑缝章)

《现场勘验确认表》(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公告》(公告首页写“已阅知公告”,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写日期,按骑缝手印或盖骑缝章)

《营业执照》(非自然人报名需提供,复印件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或按指印)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0000元
保证内容:
1、竞价保证金必须从意向方基本账户转出(意向方诚信信息库内录入的基本账户)。意向方必须将竞价保证金在挂牌截止前缴入本项目公告指定的保证金缴纳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无效。

2、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处置方式:

1、确定受让方后竞价保证金由委托方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受让方存入账户,如因受让方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2、各意向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确定该项目受让方后退回;

3、未违反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内容的受让方,其保证金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付至指定账户后退回;违反本项目交易公告和交易文件内容的受让方,其保证金在支付完毕转受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及其他损失赔偿后原渠道退回。

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账 号:150*****2605

服务费结算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行

账 号:178*****801********1

行 号:********7811

交易价款结算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行

账 号:178*****801********3

行 号:********7811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8月17日上午10:00至2021年8月30日下午16: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由受让方按成交总额的5%支付给呼伦贝尔市亿源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
方式

项目负责人

杨 萌 电话:****-*******

业务咨询人

卢文艳电话:****-*******

勘验负责人

万青青电话:157*****417

勘验地址

扎兰屯市

咨询时间

公告期工作时间

扎兰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签于 2021/08/17 11:41:32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处置 电子屏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