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鲁山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LZC2013-Ag094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鲁山县墨公路北段路东鲁山县公安局老看守所院内,拟新建一栋总建筑面积约9072平方米的业务技术用房综合楼,地上11层,地下1层停车场,框架结构。

2.3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为本项目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施工、监理两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职工;

4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持有企业注册地清欠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证明(须证明其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6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7企业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工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3拟派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职工;

4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5企业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施工标段及监理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执行。

注:类似业绩是指2010年以来已完工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不低于1500万元)框架或框剪结构综合楼工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招标管理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监理标段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招标管理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31日法定工作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17:00时)。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如潜在投标人报名超过九家(不含九家),将采用资格预审,否则采用资格后审。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山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306室

联系人:梁先生 郭先生

联系电话:****-******* 155*****96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