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JHSGZH标段(第九十二批)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JHSGZH标段(第九十二批)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JHSGZH标段(第九十二批)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JHTL2021-11)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中国铁路总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9〕242号)、《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物资管理实施细则》(佳指物资〔2019〕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 63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电物〔2021〕101号)的精神。拟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采购数量、资金已全部准备完毕,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哈尔滨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鹤铁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低压电缆、控制电缆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工程概况
佳木斯(SJK380+060)至鹤岗(HGK54+090),线路长度71. 525km。
正线:佳木斯(不含)至鹤岗(含) SJK380+060~SGK54+090,正线长度71.525km,其中现状电化12.578km,莲江口至鹤立既有线提速改造线路长度21.098km;鹤立至大陆新建线路长度31.109km (其中新建桥梁5座-16.219km/5),大陆至鹤岗既有线现状电化改造6.74km。
相关工程:矿铁大陆干线GKTK0+400~GKTK1+176.01,既有线改建,线路长度0. 776km。峻德支线GHGK20+838.18~GHCK21+399.57既有线改建,线路长度0.561km。
房屋工程:除新建鹤岗站房、锅炉改造及房屋外全部工程。
其它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给排水、机务、车辆和工务工程。
2.2谈判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JHSGZH标段(第九十二批)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JHSGZH标段(第九十二批)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专项资格条件”的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鹤岗铁路改造工程JHSGZH标段(第九十二批)电缆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3.5电线电缆包件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范围内。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1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8月19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谈判申请表》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02@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澄清、答疑和修改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8月2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A座第一开标室。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上午9:30前;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谈判响应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鹤铁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长胜村(中铁电气化局)
邮编:154024
联系 人:董萌
联系电话:159*****153
电子邮件:jhtlw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梁聪敏
电话:***-********
电子邮件:eebkzzb02@126.com
8.公告附件
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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