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维修保养(日常)招标公告
特种车辆维修保养(日常)招标公告
南航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吉林分公司特种车辆维修保养(日常)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航吉林分公司特种车辆维修保养(日常)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0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项目内容:车辆保养、常用备件维修、轮胎维修(其中包括通用车辆及特种车辆,特种车辆主要车型包括除冰车、飞机牵引车、电源车、气源车、重型叉车、客梯车、清水车、污水车、传送带车,但不仅限于以上车型,其他内场车辆应急维修时均可送修,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附表1、附表2、附表3)以上均为含税价(含13%增值税)。
预算总额上限:人民币:¥96.05万元含税(其中包含维修厂特种车及普通车辆维修预算人民币:¥79.1万元含税、地服部保障车辆维修预算人民币:¥16.95万元含税。)
限价:
(1) 其中附表1车辆保养报价总和不得超过人民币:¥14.1975万元(含13%增值税)、附表2常用备件维修项目报价总和不得超过人民币:¥26.7018万元(含13%增值税)、附表3中轮胎报价总和不得超过人民币:¥3.8503万元(含13%增值税)
(2) 维修厂全部车辆完成一次换季保养工作工时费总额上限为人民币:¥5000元,如超过人民币:¥5000元按照人民币:¥5000元进行结算;地服部全部车辆完成一次换季保养工作工时费总额上限为人民币:¥3000元,如超过人民币:¥3000元按照人民币:¥3000元进行结算。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3、对于附表2中未涉及到的配件,供应商需提供其他配件报价清单目录,此清单目录不参与价格评审,仅作为以后维修实施过程中的询价依据。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车辆日常维修保养 |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最近2年(2019、2020)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提供承诺书】。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5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提供承诺书】。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提供承诺书】。
2.7 供应商必须提供24小时的驻场随时修车服务(维修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提供承诺书】;
2.8 供应商需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至少提供近一年(2020年度)税率为13%的专用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一张,并加盖公章。】;
2.9供应商必须为民航特种车生产厂家或具有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的维修厂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3】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采购人:南航采购管理部采购一部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邮编:51040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工,***-********
EMAIL:xuzhaochun@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公司采购一部
竞价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86133981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或系统提交):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公司合规管理部
联系电话:XXXXX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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