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集转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监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集转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集转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本公告中的附件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GGZY-2021-22
2、采购计划备案号:监采计备【2021】258号
3、项目名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集转运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92(万元)
6、最高限价:292(万元)
7、采购需求: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集转运设备。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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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前一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项选择一项);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网站下载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18日至2021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本公告中的附件免费下载
3、方式:
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本公告中的附件免费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9月1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监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厅(监利市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9 月 10 日 9 点 00分,地点为监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监利市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标会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现场手持单位缴纳社保的凭证和单位具有被委托人姓名的职工社保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监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监利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方式:138*****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监利市容城镇天府大道东65号
联系方式:150*****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丹
电话:1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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