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化工园区应急储备物资招标公告
桦南县化工园区应急储备物资招标公告
桦南县化工园区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17 21:59 发布人:黑龙江桦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商务条款要求
1、采购单位:黑龙江桦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称:桦南县化工园区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4、采购预算:*******.00元
5、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清全款
7、支付方式:授权支付
8、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供货
9、质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0、售后服务:投标人所投产品及服务不得低于国家及行业执业规范、规定标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8小时内,具有售后服务咨询电话、质保期后出现故障工程师上门维修、更换原厂配件并且低于市场价格,同时在投标文件应进行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产品质保期限有特殊要求按特殊要求规定(详见附件:技术参数要求),产品质保期限无特殊要求按1年标准执行。
11、履约验收:采购人、供应商共同验收。
12、其他要求:无。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否。
1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零售业。
15、国家强制认证:无国家强制认证产品。
16、用途是否涉密: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如实承诺是否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
3、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接受合同分包。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采购单位信息
1、联系人:常先生
2、联系电话:****-*******(固定电话);186*****082(手机)。
3、电子邮箱:********3@qq.com
4、公示时间:2021年08月18日——2021年08月20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公示次日算起)。
5、公示方式:依据《关于加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需求编制与公示工作的通知》(佳财发〔2018〕52号)的规定,进行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公章):黑龙江桦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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