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人民医院委托检验外送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医院委托检验外送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医院委托检验外送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东营市人民医院开展委托检验外送项目。 2、本项目的预计业务额为120万元/年。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采购委托检验外送项目协作单位,协作单位须具备对接医院HIS系统的能力。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满足病人需求,不影响临床诊疗工作,保障东营市人民医院业务稳定进行,东营市人民医院开展委托检测外送项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和规范。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支持本国服务。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视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情况,如果服务质量好,可以申请续签合同,反之期满终止。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8、项目后续服务及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项目内容自行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遵守有关法规,最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必需的服务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及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本项目的资金支付。 本项目按季度付款,下一季度首月付清上一季度结算款。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8月17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8-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营市人民医院地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317号
联系人:连主任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鲁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府前大街65科达财富中心1203室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检验 医院 东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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