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却塔招标公告
冷却塔招标公告
中海油大厦(上海)冷却塔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海油基建管理(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一、招标范围如下:
本次招标共采购冷却塔8台,整体结构要求:a.冷却塔由电机、减速器、塔体、消声装置、布水器、填料、进出水管和支架等组成,塔体、外壳和水盘均为304不锈钢材质。b. 冷却塔布水系统应将冷却水均匀布洒在填料顶部。c.冷却塔采用双风机或变频风机,达到节能运行、夜间降噪、减少飘水之目的。d.采用方形逆流式超低噪音型冷却塔。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设备、部件、材料与服务等:1、超低噪音冷却塔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整机以及冷却塔的包装运输、运行、维护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2、其他相关文件和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卸车和储存指导、开箱检查、机组设备安装指导、现场试验、调试指导及技术支持、参加技术协调会,培训,售后服务等;
二、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冷却塔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资质证书、生产经验的制造商或其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
?2、制造商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及财务证明。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得以代工方式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则需提供生产产地证明及近两年供货产品海关报关单。
?4、制造商须通过ISO9000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造商需获得权威试验室、产品性能的测试能力报告或证书,提供国家或行业要求的国家相关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证明、许可、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所有认证证书不应超过规定的时效。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最终产品性能不应低于产品检验报告内的产品性能。
?5、投标人须能提供上海本地化售后服务。
三、业绩要求
?1、制造商须具有3年以上与招标产品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验,并需提供合同文本或用户报告复印件为证。
?2、近3年有5项以上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的冷却塔供货业绩(注:时间范围从本招标文件的第一次发布时间倒推。相关证明文件: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
四、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因申请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的书面承诺书;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以下文件至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787号工贸小区H楼4楼购买招标文件(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供查验,并提供复印件;
(3)如为代理销售公司,需另提供生产厂商的项目销售授权函、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供查验,并提供复印件;
(5)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供查验,并提供复印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联 系 人: 马家驹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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