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高新区电镀产业园0.9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第三次

新余市高新区电镀产业园0.9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第三次

高新区电镀产业园0.9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招标人为新余市中智国祥新能源电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新余市高新区电镀产业园0.9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2、建设地点: 新余市高新区电镀产业园;

3、工程总投资:约 162万元,含工程勘察、项目设计、设备(支架、线缆)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资料移交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和并网送电,为EPC全过程承包,并对所承包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其中组件板及逆变器由招标人甲供);

4、工程概况:在电镀产业园建设0.9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将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屋顶面积9000平方米,10kv接入供电电网。

5、质量标准:

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承诺本项目竣工效验通过新余市用电部门的审批、评审及验收,否则承担一切损失。

6、工期要求:

6.1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10月25日;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 招标范围

1、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需提供);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3、具备有效的资质:

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

②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专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

4.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八大员(安装施工员、安全员、安装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C证);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5、拟派本招标项目所有人员不能相互兼职;拟承担投标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经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需满足以上信誉要求。联合体施工方还须提供“三无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及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7、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且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外埠来赣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 8月17 日至2021年 8 月 23日。请有意参与本项投标且具备条件的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21年 8月17 日至2021年 8 月 23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资格要求资料复印件一份到新余市北湖中路63号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9月7 日 15 时30 分,地点为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余市北湖中路63号),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含联合体各方)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登记核验。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还应单独另行提交一份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密封(包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s:///)上发布。

(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https:///)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该网站。

七、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联系方式

名 称:新余市中智国祥新能源电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章)             

地址:新余市仙来东大道金地大厦622号            

联系方式:150*****108  

名 称: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章)            

地 址:新余市北湖中路63号            

联系方式:188*****006

时间:2021年8月1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伏发电 产业园 电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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