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九龙国控空气站点八方位3个微型空气站传感器等更新及运维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九龙国控空气站点八方位3个微型空气站传感器等更新及运维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我局拟对九龙国控空气站点周边八方位3个微型空气站监测仪传感器更新及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有项目经验和能力的相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
九龙国控空气站点周边八方位3个微型空气站监测仪传感器等更新及运维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
2.1 对九龙国控空气站点周边八方位3个微型空气站监测仪中,使用年限已到期的各类传感器及主板进行更新更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2传感器等更新更换,在仪器正常运行,实现数据正常传输后,一年运维服务。运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满足本项目内容相关要求。
3、具有空气自动站或微型空气站运维服务项目经验。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在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三、报价须知
1、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但不限于:传感器、主板等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数据传输网络通讯费、质保及一年期运行维护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需提交3个微型站所需更新更换的各类传感器及主板等配件、一年运维的详细报价清单,以及最终报价。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传感器和主板均为该设备的原厂配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采用人民币(元)报出,总价不超过9.0万元,否则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四、报价材料要求
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报价函并加盖公章。
3、提供相关资质、业绩(至少一份)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报价材料应盖章密封,并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马尾生态环境局四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有效投标人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23日10:30(北京时间),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马尾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3、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最低报价者为本项目中标人,若最低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
六、付款方式
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方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七、其他事项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联系科室:福州市马尾环境监测站
联 系 人:黄工 ,****-********,137*****577
监督机构: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电话:********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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