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2021年度保安派驻服务招标公告

农商银行2021年度保安派驻服务招标公告

厦门农商银行2021年度驻点保安服务

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农商银行)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满足招标条件并符合其它要求的单位,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并详细阅读以下相关招标文件,未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将作为废标看待。

一、项目名称

厦门农商银行驻点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成立日期,还应提供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等进行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备提供本项目驻点保安服务能力,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厦门农商银行厦门辖内区域(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应提供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

5.投标人需具备类似金融网点保安服务经验,并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显示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上述3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投标人必须提供完整截图或信用报告。

8.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三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应标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7日,8:30—18:00

(二)标书送达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17楼行政保卫部倪斌晟****-*******(周末不受理)。报名材料可以与标书同时送达,但需分开封装。投标书必须正副本两份,以书面方式送达招标人。如不能按照指定要求送标书,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注:报名时请根据基本投标人要求报名

(三)行政保卫部联系人:庄彦阳,电话:****-*******

五、书面投标书制作要求

(一)投标书必须用标准文件袋密封完整,文件袋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书需按一式二份制作,即: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正副本分2个文件袋分别密封。

(二)投标书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含*标的为必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2. 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

*3.具备提供本项目驻点保安服务能力、售后服务体系涵盖厦门农商银行厦门辖内区域及服务团队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书面承诺书;并提供近三个月为拟派驻本项目驻点服务保安员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税务或社保机构印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5.信用网站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完整的信用报告。

*6.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三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7.本项目负责人资料:如有下列资料请提供复印件。

①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保安员称号,如有,请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②保安员等级证书:如有,请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③具有保安企业管理有关培训证书的,如有,请提供相关资料。

*④由投标人近半年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税务或社保机构印章)。

*8.项目直接负责人(项目队长)资料:如有下列资料请提供复印件

①保安员等级证书:如有,请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②中共党员:如有,请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文件。

*③由投标人近半年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税务或社保机构印章)。

9. 投标人拟驻点本项目保安队伍中退伍军人人数,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该人员均投入本项目服务(需出具书面承诺书),并提供退伍证复印件及由投标人近三个月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税务或社保机构印章)。

*10.投标人配备的应急处置队伍及车辆配置情况,需提供投标单位所属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11. 投标人应按标准化建立档案管理流程,提供档案管理方案并按文书档案、财务报表、荣耀、保安员信息表等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目,以备检查。

*1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保安驻点方案。

*1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保安服务人员培训计划(包括岗前培训、定期培训等)方案。

*14. 投标人保安服务规章制度,包括员工管理制度、奖惩制度、本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

*15.应急处置措施,如日常工作中发生突发状况时采取的处置措施、工作保障、应急措施等,至少包括:

①火灾报警相应操作规程及措施

②治安防范操作规程及措施

③防恐应急操作规程及措施

④防台风、暴雨操作规程及措施

⑤防突发疫情操作规程及措施

⑥防诈骗操作规程及措施。

16.投标人其它实力:如体系认证证书、经信用评价机构认证的证书、保安培训资质、劳务派遣许可证等,如有请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17.投标人与厦门市银行行业近三年(2018年6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保安服务、人防服务、报警运营服务等合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18.人员到位要求

①中标单位应确保于本项目约定服务期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将驻点本项目服务人员名单准备齐全,并提交给招标人;

②中标单位应于本项目约定服务期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驻点本项目服务人员进行面试(由招标人指定地点、人员进行面试)、岗前培训;

③中标单位应于本项目约定服务期开始当日全部人员到岗。投标人应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20.投标人有其他突出优点的,可备注说明。

六、投标报价说明

1. 由于保安服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根据本专业相关规定要求,充分考虑保安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每周驻勤6日外的临时加班产生的费用除外)、本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再根据投标人自身优势进行最终优惠后的单个服务岗位人员的基础服务费进行报价。

2. 本次投标报价为:

①根据本项目安保工作需要,本项目保安员为每周驻勤6日工作制,每周驻勤6日外的临时加班费为200元/日/人,总行大楼夜间值班费为50元/次/人,此费用为固定单价,不参与议价。注:本次中标之后如因工作安排有增、减保安员人数,服务费根据人数变动进行相应增、减。

②本项目报价按照保安员每周驻勤6日进行包干报价,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所有费用的综合体现,包括但不限于:如保安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劳动保险、医保和法定的相关福利费,人员培训费,服装费用,保险费,设备配备(安保警用器械等所有设备,包括折旧费、维修费等),各类补贴,其他低值易耗品费用,税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③各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合同期限内人工费、物价涨幅所带来的风险。

3. 中标人需安排驻点本项目所有人员在约定服务期开始前一日到岗进行交接,该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人员配置:

① 62家营业网点74名。

②报警监控中心专职夜班2名。

③总行大楼(含夜班) 5名。

5.报价格式:

本项目以中标岗位单价结算,报价表中人数为预估数,具体岗位数量以实际产生的岗位数量为准。

人数

每岗每月单价

(元/月)

临时加班

(元/日)

总行大楼夜间值班

(元/次)

81


200

50

6. 本次服务项目每岗每月单价不得低于4,000元。

7. 本次服务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8. 本次服务项目合同期2年,合同期满后,经招标人考核确认服务情况良好后可顺延1年。

七、评标、定标办法

(一)由招标人各相关部门组成评标小组评标。

(二)评标按实质性响应本招标书的前提下按照最佳性价比以及售后服务质量原则进行评判。

(三)中标结果以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人应在人员全部到岗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三)因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服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八、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认为是废标

(一)书面投标报价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书面投标书未密封,或投标书密封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书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我公司。

(四)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

(五)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的。

九、其它注意事项

(一)投标书将不退还给投标人。

(二)招标人没有对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三)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视为同意以下条款:

1.投标人已全文阅读本招标书和相关要求,理解并同意招标书所述内容及条件。

2.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真实、完整、合法。

3.投标人同意其投标书、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为中标人及需方双方有效之合约,对双方有约束力,并直接成为合同的附件。

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一、厦门农商银行保安服务范围包括

1.预防发生火灾、盗窃、抢劫等事故或刑事案件。

2.保障我行财物安全。

3.保障我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4.网点保安的工作区域为除营业网点现金区和自助设备加钞间外的营业区域。

5.应以“忠诚履职,守卫平安”为宗旨,维护营业网点的安全和秩序,保障银行员工和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6.认真做好持械执勤巡查、警戒护卫、安全提示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发生在工作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7.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防爆炸、防破坏、防诈骗等安全保卫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各类预案的演练工作。

8.服从指挥,配合国家有权机关和银行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保护现场。

9.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安全保卫方面的其他工作。

10.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岗及交接班。

11.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整洁着装。

12.规范佩戴防卫器械,检查周边环境,做好上岗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13.不定时巡视工作区域内的安全情况,对工作区域内的障碍物、可疑物品及时进行清除。

14.网点营业期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工作区域内自助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自助设备的完好程度、是否有多余异常物品(如虚假广告、测录设备等)、是否有粘贴印迹和划痕等,用手触摸检查自助设备顶端、键盘、出钞口、插卡口等。

15.对营业网点门外指定区域内车辆的有序摆(停)放进行疏导。引导客户遵守“一米线”规定,维持营业秩序。

16.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如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疏散人员,尽量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17.对安全防范意识淡薄的客户进行安全风险提示。

18.接送钞时,运钞车到达前15分钟,检查营业网点内外的安全状况及运钞车停靠位置的周边环境,并对重要部位进行清场。

19.运钞车到达时,疏导过路人员,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近运钞车,并配合押运人员做好警戒护卫工作。

20.在行式自助设备加钞时,应对加钞区周边进行警戒,必要时可以清场。

21.营业终了时,清理相关区域,发现遗留的重要物品、现金、凭证等应妥善处置,及时报告。协助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全面检查,防止隐藏人员,关好门窗,待安全检查完毕且营业网点正式关闭后方可离岗。

22.网点保安在执勤期间发现异常情况,辨明存在风险后,应立即向网点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协助排除风险;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突发事件的,除报告网点有关负责人外,应同时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23.对保安的其他要求:警容军姿严整,精神饱满,严肃认真;值勤过程中举止端正,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得做不雅观或不文明的动作或行为;不得有与文明礼貌相悖的其他行为;严禁无故迟到、早退、私自换班或擅离岗位;严禁在上岗前或工作中饮酒;严禁向客户营销产品;严禁为客户代办业务、操作自助机具或保管现金、财物等;严禁私下接受客户赠送的食品、香烟等礼品;严禁持有营业网点大门、联动通勤门、闭路监控设施等重要部位的钥匙或密匙;严禁做出有损厦门农商银行利益或形象的言论和行为;严禁在工作期间进行与职责无关的其他事项。

24.保安禁止从事下列活动或行为:一是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二是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三是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四是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五是侵犯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六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二、保安服务项目的规范要求

1.中标人驻点我行各岗位保安人员需严格遵守我行关于保安管理、岗位职责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听从指挥、严格保密、按章执行。

2.中标人驻点我行各岗位保安人员必须是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取得《保安从业资格证书》,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50周岁的优秀人员,体重正常,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前科,退伍军人为佳。特殊情况下个别大于50周岁的须经招标人同意。

3.中标人驻点我行各岗位保安人员上岗时,必须着统一保安服装,佩带保安标志。

4.中标人驻点我行各岗位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国家及保安服务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如因擅离职守、不负责任等人为因素造成我行财产损失的,由保安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驻点我行各岗位保安人员必须认真维护责任范围内的正常工作秩序,自觉接受我行的工作监督,完成招标服务范围及合同内的各项任务。防范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运用各种合法手段保证我行财产安全,妥善处理责任区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6.中标人加强对驻点我行保安人员的岗位培训、在岗轮训、任职培训,加强管理和检查,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为我行提供优质保安服务。

7.中标人加强对驻点我行保安人员岗位的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保安岗位,应给予一定的政治荣誉和经济奖励,对先进典型应及时宣传和推广。

8.中标人要密切与我行的联系,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主动征求我行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决。

9.中标人应为保安岗位按国家相关政策支付工资、福利、意外人身保险等费用。


第三章 重要约定 一、基础约定

1.中标人需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保值守工作正常开展。

2.做好每月保安员的安排和派遣,包括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时段。不得出现保安员脱岗不按时到位等情况。

3.定期提供月工作总结、月工作计划和保安员考核及保安员个人信息情况。

4.严格外包人员身份管理,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年度流动比例应低于15%

5.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二、管理约定

1.中标人向招标人驻点的保安人员与招标人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2.值勤期间应着规定的保安服装,保持警容严整,坚守岗位,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并按规定配备所需的装备。

3.严格执行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安人员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招标人办公场所,不得使用招标人办公电脑等办公设备。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客户隐私以及其他采购人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4.中标人须对驻点保安人员的政审情况、资质等负责,并将派出保安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政审材料复印件书面提供给招标人备案。

5.中标人要加强对驻点保安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负责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训练。为加强驻点保安人员的管理教育,中标人要指定专人负责带队管理,每季度组织一次班队长与招标人相应职能部门进行服务交流,班队长每月必须组织一次班会进行业务学习和军事训练。

6.中标人应保证向招标人提供安保服务的驻点保安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变动、调用所驻点的保安人员,若需变动、调用必须提前征得招标人相应职能部门同意,以确保人员不发生缺岗脱岗。

7.中标人应派管理人员对驻点保安人员行为进行检查,每月网点检查面不少于50%总网点数、每季度检查面应达100%总网点数。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纠正、处罚,并书面通报招标人。

8.中标人应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书面向招标人通报履约情况及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征求招标人对保安人员服务的评价,对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应积极进行整改或协商解决。

9.中标人应为保安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中标人驻点的保安人员在招标人工作期间为保护招标人财产与犯罪嫌疑人斗争或在为招标人抢险救灾中以及其它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伤亡事故,由中标人负责(以商业保险规定的为准),招标人尽力配合抢救;中标人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以商业保险规定的为准),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由于中标人未及时为本合同中的保安人员投保而造成无法索赔损失的,其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1.中标人须按照双方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的有关要求进行招聘保安员,并培训上岗。

12.中标人负责保安员的日常管理及技能培训。

13.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派出的保安员的上下班和在岗在位及值班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生违反保安员工作纪律的保安员纠正及督导,对多次不听劝说的保安员及时向中标人说明情况或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保安员。

14.中标人提供的保安人员若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资格,招标人可以要求撤换该保安人员。

15.招标人对现场保安人员不增派超出岗位职责之外的任务。

16.根据保安的消防勤务的要求开展勤务。通过各个岗位的有效监控和管理,积极预防火灾的发生,并且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必须做到“四懂四会”(“四懂”:即懂得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懂得火场逃生的办法;“四会”:即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17.中标人对维护招标人财产和人身安全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人员,应及时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奖励。

18.中标人应承诺所提供的保安员服务内容将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19.中标人拟驻点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守招标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招标单位的相关制度处理),并根据服务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

20.中标人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合同要求,招标人在通知中标人更换后中标人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换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当月服务费3%违约金。

21.中标人保安人员工作期间发生违法违纪的,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22.中标人驻点保安人员在双方双重领导下开展安全保卫工作。为确保执勤人员的素质,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驻点保安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如招标人考察认为驻点保安人员不适合在该点担负执勤工作,并提供书面证据后,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调整要求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若中标人拒绝调整或经招标人书面催告后仍不调换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不予支付相关人员的保安服务费用。

23.严格执行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执行不好,严格处罚,与当月服务费挂钩。

24.中标人安保工作质量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如果因中标人问题,在政府、上级单位和领导等团体对服务区域的检查、巡视、参观中,给招标人的声誉、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或者中标人的保安员服务质量问题受到了用户、媒体的投诉、曝光,招标人有权直接开具处罚通知书给中标人,同时中标人应就该问题以中标人企业身份向社会公开致歉并承诺整改。如因保安员不到位等原因被相关部门开具罚单,对招标人企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人有权对其处以双倍经济处罚。

三、考核方式

1.保安公司聘请的所有人员由保安公司全权负责,人员于终止合同后自动撤退,招标人对保安公司聘请人员不负任何义务。

2.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更为详细、规范、有针对性的考核标准,以及处罚措施等。

3.现场服务人员若低于双方约定人数,则视为竟标人违约,招标人可根据合同进行扣罚。

4.因本项目的特殊性,一旦有涉及本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保安公司)双方诉讼事实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终止时,招标人有权立即选择其他管理服务公司进驻代替中标人。

四、风险承担

1.在服务期间,中标人须对保安员进行安全培训,在工作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和双方财物安全)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中标人服务人员的工伤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因中标人的保安人员工作失职或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中标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以公安部门裁定为准;非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因保安员不作为造成的,负完全责任并照价赔偿;如保安员被胁迫无法在第一时间阻止或报警而造成的,免责或负一半责任,一方不服的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认定。

5.招标人因服务内容需要变更的,中标人应该无条件服从。

6.招标人有权抽查、复检经过中标人认定体检合格的人员,对于复检不合格的员工,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更换,同时中标人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秩序;招标人有权抽查中标人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中标人及其员工应配合招标人的抽检。

7.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中标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进行应急处置。

8.中标人有义务配合参与招标人的各种活动(公益性、文体性、生活性等)。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17 日

流程附件:

********_00051-1.doc" target="_blank">厦门农商银行2021年度保安派驻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doc

标签: 文件 保安 年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