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至苍溪高速公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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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至苍溪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绵阳至苍溪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川发改基础【2020】16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许可建[2020] 19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 四川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政府补助资金、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 20%,银行贷款 80%,招标人为 四川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路线起终点:本项目起于绵阳市魏城镇南,接拟建G5高速公路绵阳至成都段扩容项目魏城(枢纽)互通,经徐家镇,梓潼县石牛镇、东石乡、马迎乡,剑阁县广平乡、碑垭乡、锦屏乡,苍溪县白桥镇,止于茶店乡,与G75兰海高速广南段相接,对接拟建的苍溪至巴中高速。路线全长约102.5公里。全线设置魏城、梓潼、七曲山、马迎、国光、白龙、羊岭、白桥、苍溪枢纽共9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互通立交连接线8条,共计约3公里。

本项目2018 年12月份经社会资本方招标,确定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本项目投资人。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绵阳至苍溪高速公路变更项目法人和招标事项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0]165 号)文批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由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自行提供。根据投资人合作协议,本项目由投资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按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

2.2 技术标准

公路技术标准为:本项目路线全长102.5公里,共设桥梁33033.3米/126座,其中特大桥1006米/2座,大桥31659.3米/121座,中桥386米/3座,涵洞41道,通道49道,车行天桥11座;共设隧道26484.5米/24处,其中长隧道19952米/12座,中、短隧道6532.5米/12座,桥隧比58.057%。设置互通式立交交叉9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

2.3 环境影响报告书:《绵阳至苍溪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于 2018 年 3 月 20日以“川环审批〔2018〕52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绵阳至苍溪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所在区域(含连接线工程)与工程影响区域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服务,共划分为 HBYS 一个标段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包括内容但不限于:

(1) 对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并及时更新,形成正式纸质材料及框架图,并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及时更新;

(2) 负责收集和整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环保变更文件及批复文件等资料,梳理形成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及管控工作方案;

(3) 组织开展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指导参建单位制定各项环保措施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有效执行。

(4) 负责编制施工阶段及环境保护验收阶段(含试运营期)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方案;

(5) 负责制订环保应急预案并通过地方主管部门备案;

(6) 接受委托人委托完成建设项目施工期环保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根据环保审查(督查)要求提出整改方案;根据工程变更情况,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工作内容也应及时根据变更后的方案及其批复要求进行调整。

(7) 协助委托人办理环评报告重新报批等相关工作。

(8) 对本项目建设提供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解决环保问题和矛盾。

(9) 配合数字化高速公路建设需要提供环保咨询服务。

(10) 每年承担不少于一次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培训。

2. 为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给予现场指导,包括但不限于:

(1) 对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含重新报批的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通过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数字化等方式检查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对检查结果提出预警和整改建议。

(2) 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施工阶段及环境保护验收阶段(含试运营期)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3) 指导和规范施工监理开展环保监督情况,配合施工监理监督环境保护工程质量以及施工环保行为,指导和检查参建单位全面落实环保措施方案,风险防范措施;

(4) 向委托人报送环境保护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月报、季报、年报、环境保护专项竣工验收工作总结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委托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协助委托人向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5) 协助委托人会同施工单位对环境保护工程中重大技术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对施工方案中环境保护相关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6) 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优化建议,负责审查环保设计落实情况;

3. 协同委托人组织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委托人组建验收工作组,参加各阶段的环境保护验收;

(2) 参与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及调试;

(3) 配合委托人开展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等,编写生态环境报告、环境保护验收方案、验收调查报告及其他必要资料;

(4) 协助委托人完成编写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对验收报告公示公开,提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资料存档等工作。

4. 协助委托人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各阶段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协助委托人聘请相关专家或机构,依法依规及依标准、依程序组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工作,并指导委托人编写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工作总结报告等验收材料;参加并配合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含相应评估机构)的各阶段验收工作,确保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审查。

2.5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之日止,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环境保护等验收阶段,预计服务期60 个月(其中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36 个月,环境保护等验收阶段24 个月)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3.1.2业绩要求:近 5 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个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咨询(或环境保护监理)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不包括土建施工监理工作中包含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注:a.“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指环境影响报告由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b. 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T 394-2007),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指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等建设项目;c.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验收报告编制、验收技术服务、验收技术评估等均属于验收调查工作范畴。下同。

3.1.3项目负责人:(1)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

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3)至少担任过 1 个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咨询(或环境保护监理)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不包括土建施工监理工作中包含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项目负责人;(4)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之前连续 6 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材料。

3.1.4 信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路建设市场内公布的内容为准。

(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4) 在20181 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关联关系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 投标人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存在第3.3(1)款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本次招标路线范围内总承包人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18190000 分至20218250000分(北京时间),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登录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方式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其他类别)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其他类别)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办事指南”中下载)。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ggzyjy.sc.gov.cn/)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21年9月14日上午 8:00~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21年9 月14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 33 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 万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瑞三路皇庭国际中心A座

邮政编码:610041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89*****050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其他 高速公路 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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