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申报指南招标公告
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申报指南招标公告
一、总体目标
为贯彻落实省动防指《关于印发进一步压实责任抓紧抓细抓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动防指〔2020〕1 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全面推进重点场所洗消中心建设的通知》(苏农办牧〔2020〕12 号)有关要求,县现代农业和龙虾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盱眙县2019年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发展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盱农发〔2019〕228 号)的270.498万元资金用于建设区域性非洲猪瘟防控洗消中心,奖补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车辆洗消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善动物疫病检测条件。
二、申报主体
1.申报非洲猪瘟防控县域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要是能建设运行的独立法人,有管理运行团队、建设资金、建设场地(交通便利、车辆单向通行、距离养殖场500米以上);
2.2020年以来,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设的洗消中心;
3.承担全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和监测任务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建设任务
1.县域车辆洗消中心参考《养殖场机械化消杀防疫技术指南》要求,建设内容按功能划分为预处理区、清洗消毒区、高温消毒区3部分,包括值班室、洗车房、烘干消毒房、物品消毒通道、人员消毒通道、检测室、动力站、硬化路面、废水处理区、衣物清洗干燥间、污区停车场及净区停车场等。洗消中心设置净区、污区,洗消车辆必须单向流动,检测室对车辆消毒效果进行检测评估出具车辆清洗消毒证明。县域洗消中心满足日处理16辆运输车的洗、消、烘处理能力。
2.建设满足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需要的车辆清洗、消毒、烘干设施设备;
3.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全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采样检测专用车辆。
四、补助标准
项目资金是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9]62号 苏农计[201]23号)文件下达,按照《盱眙县2019年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发展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盱农发〔2019〕228 号)实施结余的270.498万元资金。
1.县域车辆洗消中心具备清洗、消毒、烘干等功能。布局坚持“单向流动”原则,污道和净道分离,预处理区、清洗消毒区、烘干区分区合理,排水由净区排向污区。配备高压清洗、自动发泡、喷雾消杀、高温烘干等设施设备,车辆底部及驾驶室均能得到有效消杀。清洗消毒区要使用耐腐蚀材料,烘干区需使用防火材料,并配备灭火设施,并建有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运输车辆日洗消能力16辆以上,对洗消中心、洗消车辆的环境采样监测,评估检测合格。奖补比例不超过投资的80%,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200万元;
2.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需要的车辆洗消烘设施,财政资金奖补不超过投资的50%,每个场奖补资金不超过15万元;
3.按照县政府对购置动物疫病采样检测车的批示标准,采购18.88万元的传祺牌多用途乘用车。
五、有关要求
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遵循资金总量控制的原则。县域洗消中心建设项目须在2021年10月底前建设完成,项目竣工申请验收要提供完善的会计账目、工程和财务审计等验收材料。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申报奖补的车辆洗消烘设施是2020年12月底已建成使用,满足生产需要和非洲猪瘟防控要求,洗消场所、洗消车辆的环境采样连续3个月的非洲猪瘟检测合格证明。
六、申报要求
1.申报县域运输车辆洗消烘中心要提供法人资格和征信证明、建设用地使用证明材料、建设方案,承诺执行法定标准、承担社会责任以及履行畜禽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运行协议;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申报奖补要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证明,建设方案、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提供连续3个月的非洲猪瘟检测合格报告。
2.购置防疫和监测的专用车辆批准手续。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的原则,相关产业主体自主申报、镇街农村工作局审核。申报材料须在2021年8月25日前报盱眙县农业农村局,一式三份(同时提交资料PDF电子档案)。地址:山水商务大厦1117室,联系人,徐梦玉;联系电话:****-********。
附表:
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8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