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浦区人民法院机房改造工程(10/25)招标公告
清浦区人民法院机房改造工程(10/25)招标公告
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机房改造工程(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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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机房改造工程
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机房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
受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委托,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机房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机房改造工程
(编号:QPZC招标 *******)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机房内部不间断电源、精密空调及线路改造等
(2)招标范围内工程的保修和售后服务。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申请人必须自2010年以来做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40万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及项目验收报告原件备查);
(5)投标申请人现场勘查经确认后方可参与投标,现场勘查经甲方盖章确认函附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作废标处理;
(6)投标申请人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提供原件备查);
(7)投标申请人为经销商的还必须具有精密空调、UPS主机、电池的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书原件和中标方在48小时内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产品三年及以上的产品质保原件。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中心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到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1)到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供应商一旦交纳招标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
3)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
4)时间:2013年10月25日-2013年10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0日 9 时 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0日 9时 00分
开标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评标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欧宝成 电话: ****-********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王主任 电话: 180*****198
(3)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整,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区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或携现金到现场,到监管科换取收据。(合同签定后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网银转账、转账支票进账单。
(3)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开户名称: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解放东路支行;账 号:****************1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招标主管部门备案: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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