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项目概况 文明旅游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2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金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文明旅游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1.3项目基本情况
1.3.1项目名称:文明旅游建设;
1.3.2项目编号:YNJBZBZX*******;
1.3.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1.3.4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
1.3.5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 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开展好我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紧紧围绕《云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文明建设“彩云行动”三年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彩云行动”三年计划),按照游客和从业人员文明素质提升“双推进”的思路,计划从2021年开始,进行为期三年的昆明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文明建设“彩云行动”工作。开展文旅行业文明建设服务技能竞赛、主题宣传等主题活动,开展文明服务规范宣贯、服务技能提升培训和文明游客奖励、线上线下文明旅游公益宣传和志愿者服务、建立政府各有关部门协同开展全市旅游行业文明建设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涉旅企业文明经营;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自律管理;深入宣贯行业文明建设服务规范,推动全行业从业人员提质增效、文明服务;积极创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选树文明旅游典型,加大文明旅游正面宣传力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游客文明素质,减少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践行文明旅游,让文明旅游深入人心。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2.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
3.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印发〈2021年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4. 《关于印发〈云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文明建设“彩云行动”三年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5.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1年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本次采购标的服务开展的主要任务是:
1.开展主题活动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围绕“美好心境游云南”主题,重点把握寒暑期、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旅游日等出游高峰时间节点,深入景区、火车(汽车)站、机场等游客集中区域,针对性的策划、推出、开展不少于3场形式多样、受众面广的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宣传活动,扩大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影响力,使“三美六心众参与”广泛认同,深入人心。
(2)开展服务技能竞赛
督促涉旅企业和文化经营场所将“文明从业规范和八不准”“文明服务规范”纳入员工入职考核管理,通过“主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将文明旅游教育与疫情防控、厉行餐饮节约、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要求有机结合,开展文明旅游常态化教育。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人社、工会等部门结合,通过“以赛代训”的方式,开展不少于1场服务技能竞赛,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文明素养和业务技能,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开展行业自律
(1)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自治作用,加强规范引导,开展“文明从业规范和八不准”“行业文明服务规范”“三美六心众参与”行动宣贯培训。
1)开展“文明从业规范和八不准”“行业文明服务规范”的宣贯落实培训。让企业和从业人员将“规范和八不准”和“文明服务规范”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普遍遵从。督促旅行社贯彻落实《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LB/T 039—2015),广泛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2)在全行业全面推广普通话和文明服务用语。推动从业人员自觉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做到和气、文雅、谦逊,不讲粗话脏话,不强词夺理,不恶语伤人。在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住宿和文化经营场所全面宣贯行业文明服务规范,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并使用本行业文明服务用语,不使用禁忌用语,避免因不当用语、不良表达而产生不良影响。因地制宜开展游客文明用语宣传和文明讲解活动,倡导游客遵守“公约和指南”。
(2)在行业内开展企业文明服务和服务技能提升培训,定期开展企业文明服务帮促工作。
1)结合文明旅游与疫情防控、厉行餐饮节约、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要求,组织旅行社(含导游、下同)、旅游景区、旅游住宿和文化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持续开展“行为美”教育培训,督促从业人员注重仪容仪表、举止得体大方,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一视同仁、礼貌待客,有问必答、有需必应,急游客所急、想游客所想,及时为游客排忧解难的目标,为游客提供热情主动、耐心周到的服务。加强游客文明旅游教育,做好文明旅游警示,引导游客文明游览,遵守秩序,入乡随俗,以礼待人,注意言谈举止,不乱扔垃圾、不乱刻乱画、不高声喧哗,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节约食物、适度点餐、适量取餐,讲卫生、勤洗手,做文明游客。
2)督促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住宿和文化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本行业服务规范,持续开展“微笑服务”活动,使从业人员做到仪态端正、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面带微笑、和蔼可亲,目光友善、流露真诚,声音清晰柔和、语速适中,将服务规范和“微笑服务”贯穿旅游服务始终。加大文明有礼宣传,以文明旅游“软力量”引导广大游客参与文明旅游建设,倡导游客克己守礼,塑造自信、从容、有尊严、有素养的文明旅游形象。
3)严格帮扶督促旅游住宿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常消毒”要求,做到消杀规范、防护到位,清洁精细、客房用品一客一换,设施完善、安全制度健全,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倡导绿色消费,逐步减少“六小件”,降低塑料污染,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严处”要求,确保管理规范、措施有力,做到清洁到位、卫生到位、洗涤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让游客宾至如归,住得安心。
4)帮助监督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量”要求,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和“常消毒”,引导游客在密闭场所和人员密集时佩戴口罩。重视秩序维护,提供规范服务,强化安全提示和防护,确保井然有序、文明待客。旅行社不宣传、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不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提供行程合理、安全有保障的旅游产品,严格履行旅游合同,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不强迫、诱导消费;选择有良好信誉、合法资质的服务供应商,购买旅游组合保险,进行安全风险提示,确保游客舒心游。
5)通过加强规范引导、实施教育培训,监督文化经营及娱乐场所守法文明经营,严格落实限流限量、错峰入场、间隔就 坐、一客一消毒等疫情防控要求,做到消防设施齐备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提供文明、健康、规范的服务项目;从业人员要热情周到、提示到位,引导游客戴口罩、勤洗手,让游客文明、安全娱乐。要充分利用我省资源优势,推出文化、体育、节庆、演艺、休闲等主题娱乐产品,丰富产品供给,为游客提供有趣、开心的娱乐体验。
(3)开展志愿服务
推动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制度化、精准性、常态化、品牌化,建立健全文明旅游志愿者活动记录、激励回馈等制度,完善文明旅游志愿服务体系,面向社会、涉旅从业人员招募旅游志愿者,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推动文明旅游志愿者服务站点建设,深入旅游景区、机场、火车站、地铁站、汽车客运站、城市广场、文化经营场所等游客集中区域,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旅行社要在旅游团队中推选素质高的游客以文明旅游督导员身份加入志愿服务,积极配合导游领队做好团队的文明旅游督导工作。
(4)推动建立激励机制
指导各行业协会发出推广“信易游”倡议,对信用良好、文明旅游的游客,围绕免交押金、优先办理、享受优惠等方面推行创新奖励措施。倡导发动企业开展文明游客奖励活动,对在旅游活动中践行文明旅游的游客以“特色大礼包”等方式给予奖励。
3.开展宣传工作
(1)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重点以“彩云行动”为主题,按照“语言美、行为美、形象美、放心食、安心住、顺心行、舒心游、称心购、开心娱、众参与”的“三美六心众参与”行动要求,结合“规范和八不准”和“文明服务规范”具体内容,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线上在各大网络媒体,全年在省市主流媒体发布不少于30条新闻宣传报道,向1万家涉文旅企业进行文明旅游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推出形式多样、受众面广的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在重点涉旅企业和文化经营场所进行文明旅游公益宣传,形成线上线下、多种媒体构成的立体宣传矩阵,切实加大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文明旅游的宣传力度。
(2)制作文明旅游宣传视频
重点以“彩云行动”为主题,按照“语言美、行为美、形象美、放心食、安心住、顺心行、舒心游、称心购、开心娱、众参与”的“三美六心众参与”行动要求,结合“规范和八不准”和“文明服务规范”具体内容,突出昆明特色,制作1个时长不低于3分钟的,主题鲜明、生动活泼、易于宣传 “彩云行动”公益宣传片和文明旅游公益广告等宣传视频。
(3)制作专题短视频5个
结合文明旅游、“30天无理由退货”、抵制不合理低价游、诚信经营、旅游安全5项工作,各制作1个时长3-5分钟的,主题突出、生动形象、易于传播的宣传视频。
4.开展选树典型
(1)贯标工作。在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住宿企业和文化经营场所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贯标工作,通过培训、帮扶、现场指导等工作促进涉旅企业精细管理、规范运营、提升服务,更好满足大众旅游时代人民群众对旅游服务及旅游体验的新期待新需求。
(2)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州市级初评推荐。鼓励调动各类旅游企业和单位参与创建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积极性,组织各业态不少于3名具有专业资格的专家对参评企业进行实地指导(专家由中标单位聘请,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帮扶参评单位按照评定标准和要求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和从业人员文明素质,逐步消除行业不文明行为。
(3)最美人物州市级初评推荐。按照《云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文明建设“彩云行动”三年计划(2021—2023年)》文件要求完成州市级初评,并向省级推荐最美导游员(讲解员)、最美服务员、最美店员、最美司乘人员、最美游客、最美文明旅游志愿者。具体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进一步工作落实要求执行。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 本次采购标的数量为1项;
2. 项目交付时间:2022年8月;
3. 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 服务标准:按照《云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文明建设“彩云行动”三年计划(2021-2023年)》文件要求开展文旅行业文明建设工作。
2. 工作进度要求:
按照工作开展进度和省、市要求,制定行业文明建设“彩云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方案和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各项主题文明创建活动,并做好整理相关档案工作,2021年12月31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2022年7月3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本次采购标的需根据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以及市级工作要求进行验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本项目第五章采购需求。
1.3.6标包划分:本项目仅设1个标段,投标人须对所投内容整体投标。
1.3.7服务期限:1年。
1.3.8采购项目用途:昆明市文明旅游服务。
1.3.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3.10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3.11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1.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3.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15其他补充事宜:中标公告发布后,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若中标人有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中标人资格。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声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财务报表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以来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说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1.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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