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关于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招标公告

某单位关于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某单位关于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吉林省某单位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8日11: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8月19日至2021年08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第7幢1102号房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0日09:30
开标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第7幢1102号房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1*****916
采购单位吉林省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 181*****916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第7幢1102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 ****-********
附件:
附件1吉林省某单位关于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项目招标公告(1).doc
项目概况吉林省某单位关于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第7幢1102号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HZJLZB-1018

项目名称:吉林省某单位关于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过本次招标,选择5家招标代理机构建立吉林省某单位代理机构库。入围后,招标人与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先签订框架协议,实施具体项目时招标人再与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单独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一个项目一签订,招标人不承诺入围招标代理机构一定能获得招标单位项目的工作。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招标单位对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对入围但未承接项目的投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成立时间满3年(详见军队采购网供应商入库相关规定);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3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招标工作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招标组织能力;

3.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职称,具备近半年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8拒绝列入政府、军队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军队采购网”( https://www.pla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拒绝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0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须查询有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9日至2021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第7幢1102号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第7幢1102号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第7幢1102号房)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登记截图及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截图、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一项招标代理业绩(提供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书及近半年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信用中国及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连续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某单位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 181*****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第7幢1102号房

联系方式:李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81*****9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构库 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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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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