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计算机招标公告

便携式计算机招标公告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 罗源财购计[148]号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3-FZSG242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罗源财购计[148]号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3-FZSG242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148
2013-FZSG242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民族中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2013-FZSG242(2013罗源财购计[148]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3-FZSG242项目招标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便携式计算机计算机 教学47台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福州民族中学********福州市罗源县

3、预算资金:23.0000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3-10-25至2013-11-10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办理报名手续;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6、联系人: 王飞
7、联系电话: ****-********-*** 传真: ****-********
公司网址: E-mail: fjzszb@163.com
8、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投标人所投便携式计算机须是国家强制认证3C产品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公告为准)内产品。须提供所投便携式计算机的3C证书及节能证书,未提供证书或提供不完整的其投标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有效年检)。(2)通过传真办理:将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投标截标时间: 2013-11-15 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3-11-15 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罗源县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2013-FZSG242批 复 号:[2013]罗财购计[148]号 项目名称:便携式计算机招标人:福建省福州民族中学招标代理人: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十月 目 录第一章投标邀请…………………………………………………………………03招标货物一览表…………………………………………………………………0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0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06一、说明…………………………………………………………………………10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2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六、定标与签订合同……………………………………………………………18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20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23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7注:本招标文件共48页,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两日内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章投标邀请我司受福建省福州民族中学委托,对便携式计算机的下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一招标编号:2013-FZSG242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三招标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需与报名时登记的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五招标文件购买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七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八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与本招标代理人联系,并且质疑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不含当日),否则不予接收。九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将通过下列媒体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A.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B.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C.罗源县政府采购网(http://fzly.fjzfcg.gov.cn)?招标代理人: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邮编:350003?电话:****-********/********转612?传真:****-********/********?联系人:王飞?电子信箱:fjzszb@163.com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招标编号”)?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52005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合同包货物名称数量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一便携式计算机47台2300002300详见附件1-1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民族中学指定地点。交货期:合同签定生效后1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招标人验收。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最终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95%的合同款,5%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于免费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备注:1.投标人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附件1-1: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便携式计算机第三代智能英特尔(R)酷睿?双核处理器i3-3120M处理器(2.5GHz,3MB);≥HM76芯片组主板,≥2GB DDRⅢ 1600MHz/双通道;≥1G独立显卡,支持DX11,显卡无缝自由切换;≥500G SATA7200rpm,自带APS硬盘防护系统;集成声卡,Realtek RTL8111F千兆以太网卡,内置4.0蓝牙模块,720P高清摄像头;13.3英寸 LED 背光超薄液晶显示屏;二级散热设计;电池:6Cell锂电池 ,提供多模式电源优化管理;预装正版Windows? 8 PRO 64位中文版;标配3个USB接口,分离式设计,(3个USB 2.0,其中一个powered供电USB共用接口、1个USB3.0);miniDP高清接口、VGA、耳机/麦克2合1接口、多合一读卡器;浮岛式防泼溅键盘,多点触控触摸板,易用Track point指点杆设计;须支持外接扩展坞功能。售后服务:全年无休大客户专项7*24小时热线支持,提供三年全保三年上门、三年意外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容11.1项目名称:便携式计算机招标人名称:福建省福州民族中学项目内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招标编号:2013-FZSG24223.1投标资格标准:(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投标人所投便携式计算机须是国家强制认证3C产品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公告为准)内产品。须提供所投便携式计算机的3C证书及节能证书,未提供证书或提供不完整的其投标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31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接收人:王飞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月日:时512本批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以转帐、电汇(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帐户,保证金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可以转帐、电汇形式提交,不接受汇票、现金,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电汇。退还保证金以公对公形式转账或电汇,不以现金方式退还。619.1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以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投标资格及符合性要求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按如下程序进行评议: (一)技术商务标评议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商务部分的评标(报价部分投标文件在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前密封保管),评委会将审核各投标人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下列技术商务要求。1.产品技术规格、材质等技术要求;2.交货时间;3.交货地点;4.付款方式;5.售后服务承诺(以售后服务承诺函为准);6.其他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商务要求注:上述审查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者将视为投标无效。(二)报价部分评议:第二阶段进行价格部分评标,评委会对技术商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的投标人进行报价比较,若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符合“评审备注条款”规定的有关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的,评委会将按规定比例对其投标价格进行扣除,并计算出折扣后的投标价格(即评审价格,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委会对各投标人评审价格(若投标人无价格扣减,则按实际投标价格)比较并按由低到高排序推荐评审价格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人评审结果相同的情况时,评委会将以随机现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排名)。(三)评审备注条款(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3}89号)的规定,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最新期《节能清单》节选及相应型号节能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根据闽财购〔2008〕31号文件的规定,对于列入非强制性节能(发改委发布)、减排、环境标志(环保部门发布)产品等最新期政府采购清单(含国家级、省级)内的投标产品将给予一定评审优惠(同时列入国家级、省级同类清单内的产品,只优惠一次;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货物不享受优惠政策),具体办法如下:①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3%的价格扣除。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③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8%的价格扣除。④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产品开拓市场的若干意见》(榕政综[2013]154号)的规定,投标产品若为《福州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内名优产品的,按参与投标的《目录》内名优产品占总投标产品的权重乘以投标总价的10%进行折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福州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内名优产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提供属于《福州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内名优产品证明材料的不给予折让。(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以上(1)至(2)点目录内产品的,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型号清单目录节选及投标型号的对应证书,在“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对列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等清单的投标产品单独报价(计算出上述产品在该合同包中的总价格)。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的,不予价格折扣。(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时应提交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件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若《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声明的内容不实的,则按提供不真实材料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7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省物价局(闽价[2002]服610号)文件规定的比例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招标服务费。8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罗源县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9最高限价:本次招标货物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10本次招标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11实质性响应(无效投标)条款:本须知第12页第8.1条、第13页第11.1条、第13页第12.5条、第14页第13.1条、第14页第13.7条、第15页第14.5条、第15页第14.7条、第16页第17.2(3) 条、第16页第17.3.1条、第16页第17.3.2条、第17页第19.3 条;上述条款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的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12废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3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一)重大偏差:本须知第17.3.2(二)细微偏差:本须知第18.2 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 定义2.1 “招标人”系指福建省福州民族中学2.2 “招标代理人”系指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货商或制造商。2.4 “货物(或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标准要求且已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有责任对以上3.3和3.4的情形做出声明,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3.5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设计、销售、安装及运维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3.7投标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3.8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投标无效。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⑴ 投标邀请⑵ 投标人须知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⑷ 合同主要条款⑸ 投标文件格式5.2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工艺、图纸、材料和设备的专利、配置、技术参数、性能、标准、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商等要求仅系说明并非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但替代标准必须高于或等于本文件要求,并在《技术偏离表》中做出详细说明。5.3除非有特殊需要,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有设施、配套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若对以上情况要求了解,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到使用地勘查,否则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内将不标明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与本招标代理人联系,并且质疑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不含当日),否则不予接收。6.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的书面原件并携带相关资料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的,视为虚假质疑)送达招标代理人。6.4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义的,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今后将无权提出任何疑义。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招标代理人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须知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 要求8.1各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各投标人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全部保证金;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对单一合同包中的货物拆分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和每一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报价。总报价应为投标项目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项目实施、运输、采购保管、安装铺设、调试、产品检验检测、税收、保险、售后服务、招标服务费、验收费、安装铺设所需的线材、维修所需的工具、备件及清单、随机赠品、促销品、说明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所有费用。8.3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的损失。8.4在合同履约期间,由于中标人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纠纷,影响到合同履约的,中标人需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的损失。8.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的所有损失,且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9. 投标文件的语言9.1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中涉及的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未按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的,将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2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 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部分):10.1.报价部分(单独编制、胶装成册并密封)10.1.1.开标一览表10.1.2.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若有)10.1.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0.2.技术商务部分(单独编制、胶装成册并密封)10.2.1.投标书10.2.2.投标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10.2.3.技术、商务偏离表10.2.4.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10.2.5.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表10.2.6.培训方案10.2.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0.2.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0.2.9.投标保证金10.2.10.招标服务费承诺书10.2.11.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10.3投标文件须分为投标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两部分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投标,未分开密封装订的视为投标无效。11. 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 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人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自己的账户或自己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金额交纳,并在办理交纳手续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若因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交而引起查询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5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6招标代理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予以原额无息退还落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2.7中标人全额缴纳招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若有)并签订合同后,其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12.8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2.9退回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帐户、开户名,否则不予办理,退回时将采用转帐或电汇方式。12.10若中标人因故未签定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的,招标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同时没收保证金。12.1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虚假承诺;(2)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投标资料;(3)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4)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5)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6)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若有)(7)中标人未能做到: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3. 投标文件的格式13.1投标人须递交按 “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分投标报价标部分、技术商务标部分两册装订,投标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须分别单独密封包装。所有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版(doc格式)一份,并封装在投标报价标中。13.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署,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13.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并用投标人公章盖好骑缝章,相关证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证书、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报价标密封在一起、全部技术商务标密封在一起,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投标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完整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4.2 每一密封处均应注明“于开标时间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4.3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至接收人。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人。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开标、评标时间15.1 本项目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5.2开标由招标代理人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招标代理人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代表签署确认。16.评标委员会16.1招标代理人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含五人)单数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总成员数的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7. 投标文件的初审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被认定为无效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7.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将被认定为无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无效。17.3.2符合性和重大偏差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一)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二)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三)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无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进行装订、封装(密封)的;(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署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或投标文件中有代签名、虚假签名、加盖虚假印章、盖章不符合要求的情况;(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若允许联合体投标)(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7)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8)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9)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1)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2)投标人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3)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14)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评标委员会一致讨论确定。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8.投标文件的澄清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2 细微偏差澄清: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法定的澄清程序执行。无法补正或不允许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认定。18.3其他澄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须澄清情况。 19. 比较与评价19.1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等),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19.3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19.4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投标情况的认定方法和标准19.4.1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单个合同包内为单一品目或有明确投标产品主件的,出现多家投标人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同一个合同包投标的,将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投标产品主件会在“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表明(若有)。出现上述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确认一家供应商作为有效投标人:(1)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各家投标人响应的技术指标参数部分进行比较审查,如不同投标人的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描述不一致,应明确技术指标参数的真实性和唯一性,以最符合技术指标参数真实性和唯一性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2)如不同投标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描述一致,评标委员会将确认符合资格要求和技术商务符合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人。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按资格标准高低、商务服务优劣、技术指标响应情况顺序择优确定。19.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⑵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⑶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⑷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9.6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19.7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0.定标准则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1. 中标通知21.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人方将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招标代理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的书面原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视为虚假质疑)送达招标代理人。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将落标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2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2.签订合同22.1招标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3招标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及质疑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23.2当投标人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需要提出质疑时,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与本次招标的相关要求1.1本批采购为整体采购,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中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报价,不得将合同包的内容或数量拆分报价,拆分报价或漏项报价无效。报价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1.2报价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详细清单及具体品牌、型号、详细技术参数、性能说明和功能介绍、数量等。以上货物的说明情况须在附件《投标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中体现。1.3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和所投货物相关资质认证情况,并保证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1.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1.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1.6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性能应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若有出现偏离的情况(包括正、负偏离)或无偏离情况均应做详细说明,并严格按本招标文件附件《技术偏离表》格式逐条填写;若有负偏离而未在《技术偏离表》中列明的将视为投标人虚假应标;若有正偏离而未在《技术偏离表》中列明的将视为没有优于招标要求。1.7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招标人的招标要求之外的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2、技术服务要求2.1安装和调试2.1.1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中标人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2.1.2货物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2.1.3货物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当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2.1.4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时,招标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2.2培训中标人应结合验收检验的不同阶段,免费对使用人员的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现场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培训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3.1质量保修期限:投标人须提供货物在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为三年的质量保证期(技术参数中已注明质保期的除外),终身维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无效。3.2质保期后,中标人应提供或指定维护机构对货物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能在招标人提出问题后一日内给予答复,并在一周内派人到现场进行货物故障的维修。3.3质保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承诺。3.4投标人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体系,并设立维修服务机构,得以完成上述维保任务。投标文件中应列明售后服务网点的分布、人员(数量、职称、学历、工作经验、专长)、货物或配件(名称、数量、型号规格、使用年限等)情况等。3.5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代理人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后果自负。5、合同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个日历日内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购销合同,招标文件条款及附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内容均为合同的基础。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交货期、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7、货物的检验、验收7.1检验依据:货物的验收标准、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应符合设备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中标人所供产品在噪音、废气排放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7.2检验程序:货物检验分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与最终验收三个阶段。7.2.1出厂检验:中标人在本合同货物交付给合同签订单位后,必须向合同签订单位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在本合同货物的使用期内,如果发现中标人交付的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性能和规格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或招标人对中标人所供装备有异议,招标人有权申请福建省级以上计量检定单位或产品质检部门对该装备进行检定,并出具相关检定报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2.2安装调试检验(初验)中标人在货物到货之前须提供一份详细的货物清单及验收方案报告。中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所要完成的工作和准备、进行验收的项目种类及验收开始时间,此通知书需经招标人认定后方可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一起对所验收的项目进行测试。货物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试验)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并将检验记录提交给招标人。7.2.3最终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中标人与合同签订单位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合同签订单位使用要求,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最终验收。合同签订单位在验收过程中,为保证货物用材质量,有权随机对货物进行破坏性抽检,被破坏的货物由中标人承担。7.3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专用工具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一套并附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9、付款条件: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注释:《政府采购合同》,本文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合同号: 甲方(招标人):签定地点: 乙方(中标人):签定日期:年 月 日根据甲方申请并经罗源县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批复号:),甲方委托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对以下货物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配置和技术参数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小计交货期总价: 元整(大写) ¥:(小写)(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二、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一.交货方式: 二.交货地点: 三、供货清单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招标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四、付款方式与条件(一)货物交货付款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b)生产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二)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 (时间)支付。五、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六、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七、验收(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 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所有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货物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质量保证期后中标人应承担以下售后服务:九、知识产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十、违约责任(一)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二)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三)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四)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十一、违约终止合同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b)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十二、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十三、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一)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约定(一)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备案一份,送招标代理人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手机/电话: 手机/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本附件所有格式仅供制作投标文件时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本次招标的技术规格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做出变动。 价格部分与技术商务部分两部分须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价格部分)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网址: 电子邮箱: 投标代表(印刷体):签署:手机:日期 :201年 月 日 目录1.开标一览表………………………………………………………………(页码)2.相关证明材料(若有)…………………………………………………(页码) 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序号品目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商全称数量单价小计投标保证金金额交货期合同包()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元整(大写)¥ (小写)。注:1.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投标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2.交货期是指合同签定当日至所有货物安装可以交付招标人验收需要的工作日。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署:日期: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若有)招标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号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价认证种类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产品的报价总金额:本合同包内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注:1.此表所述:节能产品系指列入国家发改委(或省级发改委)最新公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环保部(或省级环保部门)最新公布的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2.此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该合同包的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若投标人所投合同包内有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依据上述清单进行统计、计算:3.1若单项货物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等二项或多项认证的,根据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之要求,该项货物的金额只能统计、计算1次。3.2统计、计算时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投标人资格或实质性响应证明文件的,如强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必须在技术商务部分提供,报价部分可不必提供),并按要求准确统计、计算,否则不予认可。3.3提供相应型号清单节选及投标型号的对应证书。3.4若无货物属于上述各项清单目录产品的,则无需填写此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署: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 (请填写:投标的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及内容)是由本投标人制造的货物,并由本投标人提供服务; ( ) (请填写:投标的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及内容)是由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填写:制造企业名称)制造的货物。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毕后并在相应的内容项打“√”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署:日期: 注:1、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请附由投标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若投标产品为投标人代理而非自身生产的,还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认定证明。3、若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则无需填写此表。 小、微企业生产产品清单(若有)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署:日期: 价格部分与技术商务部分两部分须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技术商务部分)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网址: 电子邮箱: 投标代表(印刷体):签署:手机:日期 :201年 月 日 目录1.投标书……………………………………………………………………(页码)2.投标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页码)3.技术偏离表………………………………………………………………(页码)4.商务偏离表………………………………………………………………(页码)5.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页码)6.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表……………………………………………………(页码)7.培训方案…………………………………………………………………(页码)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页码)9.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页码)10.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页码)11.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页码)1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页码)1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页码)14.投标保证金提交说明函…………………………………………………(页码)15.招标服务费承诺书………………………………………………………(页码)16.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函…………………………………………………(页码) 投 标 书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本签署代表(全名、职务)被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份。(一)报价标部分1.开标一览表2.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二)技术商务标部分1.投标书2.投标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3.技术偏离表4.商务偏离表5.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6.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表7.培训方案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9.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0.投标保证金11.招标服务费承诺书12.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13.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函,签署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愿意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5)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招标代理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投标代表(印刷体): 签署: 手机:日期 :201年 月 日 投标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货物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性能等说明:注:投标人应写明报价所有货物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与性能等。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署: 日期:技术偏离表招标编号:合同包:序号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投标响应的技术要求偏离详细说明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署:日期: 商务偏离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合同包品目号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要求投标响应的商务要求偏离详细说明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响应内容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署:日期:年 月 日 质量的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第合同包货物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署: 日期: 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售后服务人员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称学历工作年限主要专长维修设备及配件情况设备或配件名称数量规格使用年限备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署: 日期:培训方案我方参与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第合同包货物提供以下培训方案: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投标代表签署: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投标代表姓名)为投标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投标代表: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粘贴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正面粘贴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粘贴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背面粘贴处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 投标代表签署:日 期: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贵方 年月日第(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署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货物及要求”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名称),本签署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署: 日期:投标人的资格声明1.投标人概况:A.投标人全称: B.注册地址: 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 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失表(到 年 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至3.5条款规定的要求。3.投标货物近年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地址销售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运行状况4.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下附件。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署:日期: 年月日 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 (正/副)本复印件,该执照已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 证件副本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投标代表签署:日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提交说明函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我司向贵方帐户汇入(转入)以下金额款项作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并附上转账凭证(电汇凭证); 序号所投合同包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元)1一合计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投标代表签署:日期: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服务费。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并在我方货款中双倍扣除招标服务费,我方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署: 日 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函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合同包的投标,我方以(同城转帐、异城电汇、现金银行缴款)形式向贵方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大写元)(小写¥元),因(中标、未中标),请贵公司将相关款项结清后给予办理退还,并退还到我方以下帐户中:投标公司全称:开户行全称:帐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投标代表签署: 日期:注:投标人退还保证金时,应将此函(加盖公章)传真至0591-********,招标代理人方按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第12点要求给予办理退款手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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