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钢厂厂房及除尘设施美化亮化工程招标重新报名公告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钢厂厂房及除尘设施美化亮化工程招标重新报名公告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就炼钢厂厂房及除尘设施美化亮化工程在公告平台进行招标,欢迎有实力、讲诚信、有合作意向的专业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说明:
1. 项目标名:炼钢厂厂房及除尘设施美化亮化工程
2. 项目内容:炼钢厂厂房下部窗户进行优化改造更换为旋转窗80个,厂房上部采光板更换约1000m2;对电气室及部分车间门窗进行更换为防火门、断桥铝窗,总面积约600m2;高位皮带通廊彩板更换为白色约5000m2;厂房周边部分建筑物外墙粉刷约2000m2;渣跨污泥间门口地面硬化处理约2000m2;
二、报名人资质要求:
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境内单位或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2.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其他相应资质;
3.业绩: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4.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招标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违约或欺诈行为、提供虚假资料、传统投标等不良行为;
5.凡有意参与报名单位请按照要求提供资质业绩,同时签订《廉洁诚信合作协议》,随资质业绩一起提供,协议文本请与联系人联系索取;
6.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接到招标邀请的单位请按邀请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如果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招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报名截止时间
二次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22日16时(选取全部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参标,本公告发布之前的报名单位需重新报名)
五、公告发布人: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六、报名方式:意向报名单位在招标公示期内,将报名信息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格式:邮件主题(招标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正文内容填写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附件内容(招标公告中要求报名人提供的资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以扫描件压缩包形式上传,单个文件小于25MM,文件名称更改为单位全称),报名单位发送报名邮件的时间超出公示期或与以上要求不符,则视为报名无效。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八、举报投诉方式:可采用电话、微信、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信函、举报箱及走访等方式进行举报投诉,倡导实名。
1、举报投诉手机号码:159*****111 2、举报投诉微信号码:159*****111
3、举报投诉微信公众号:SJJC111 4、举报投诉电子邮箱:sjjc111@126.com
5、举报投诉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五区五号楼 德龙控股 邮编100070
报名厂家须按此模板出具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职工(姓名)为我单位的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贵司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签订等事宜。代理人在上述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法人身份证正面 | 法人身份证背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背面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