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电子信息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为了取得优势资源供应商,保证产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对招标内容及供应商选择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

2、工程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马场镇川心村后山组

3、建筑面积:暂定120000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5、工程规模: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包括6栋18层和4栋11层单身公寓。


其中 单身公寓A 为地下一层到地上十八 层为框架+剪力墙 结构、檐高 55.8 m;


_单身公寓B _为地上十一 层为框架+剪力墙 结构、檐高48.6 m。


二、招标方式、内容及数量: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招标内容:塔吊租赁

3、招标数量:塔吊(10台,型号TC5610_塔吊)

三、供应商遴选:

1、参与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原则上来源于集团公司合作范围内无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及各下属单位(个人)推荐的供应商;

2、推荐供应商要实行推荐单位(个人)负责制,具备推荐单位(个人)资格的为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下属单位及员工,推荐单位(个人)要掌握供应商的信誉、资料的真实性、履约能力等;

3、供应商的资质等条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①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招标物资设备有关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③投标人必须是法人和法人授权的有效代理人,不接受挂靠的个人行为;

4、由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项目部招评标小组对参与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5、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将获得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项目部材料室电话通知领取招标文件。

四、资料预审期及所需资料:

1、推荐期限为: 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 28日止;

资格预审期限为:2013年10月 25日 至 2013年10月28日。

2、资格预审时所需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需出示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项目部

招标人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马场镇川心村后山组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项目部材料室

联系人:陈 付 强 联系电话:138*****8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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